使民间资本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
——专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本报记者 陆娅楠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从6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还有哪些真招实招?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即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问: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发改委的先手棋是什么?
宁吉喆:从国家发改委来看,首先要发挥好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的作用,为民营经济营造好的宏观环境。当前,最重要的是扎实推进落实中央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各项部署,保持国内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使广大民营企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比如,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未雨绸缪防范失业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就业。再比如,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统筹协调,把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并确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问:在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方面,发改委如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宁吉喆: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营商环境欠佳、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我们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和用工制度、鼓励技术创新、强化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提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这里,我重点说3个方面。
一是实施负面清单。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在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指标体系、健全评价机制,在部分省市县区全面推开营商环境评价试点,2020年在全国推开。着力构建项目先建后验、合法权益损失补偿、长期帮扶服务等制度,大力推动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征集到的办事堵点问题,为中小微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是减轻税费负担。围绕税费负担重、政策获得感不强等问题,着力增强政策含金量,深化增值税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减负政策带来的好处。
投资审批实行“清单化”管理,尽快启动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项目
问:民营企业在经营中仍会遭遇“玻璃门”“旋转门”,如何破除这些障碍,巩固民间投资向好的势头?
宁吉喆:今年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持续保持回升态势,增速保持在8%以上,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约60%,是投资增长的主力军。近期,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进一步调动了民间投资积极性。
下一步,重点是做好抓长效、优服务、清障碍等三项工作。
抓长效,每年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对已公开推介的项目,明确支持措施,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使民间资本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
优服务,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力度,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全覆盖,全方位提高投资服务引导水平。
清障碍,继续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重点投入国家重大战略及补短板领域项目,鼓励各地借鉴有关地方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银税互动”等做法,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
问: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大的参与空间?
宁吉喆:近年来,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率先开展国企混改试点,截至目前已推出三批共50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了混改企业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也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发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释放更大空间。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在做深做实前三批50家混改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第四批试点,持续释放试点示范效应。二是用好民间资本。重点在充分竞争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企业股权结构优化,促进企业治理结构优化,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出台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措施,完善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相适应的市场化薪酬机制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探索适用于“混改后”企业的国资监管新模式。
全方位推进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
问:稳定企业家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改委在保护产权上还会推出哪些举措?
宁吉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全方位推进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方位推进产权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完善财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推动在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上取得更大突破,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有多少错纠多少错,还当事人一个公平,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作用。
二是强化政务诚信。推动地方政府强化诚信履约意识,切实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目前,我们正会同全国工商联,研究共同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切实推动解决一批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权益受损的问题。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推动修订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对侵权者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在更多创新活跃地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维权保护的便利性,降低维权保护成本。
四是加强政商沟通。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政策文件,推动各地方、各有关方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家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1日 02 版)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