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接地气,百姓就满意”(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本报记者 何 璐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1日 04 版)
50多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出“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革开放40年来,福建以其与时俱进的品格,立足“山、海、台、侨”等特色,创新性嫁接运用“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自2012年以来,福建省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02.6万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不出村,也能享受法律服务
10月30日上午,武夷山市五夫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内,专职调解员周盛荣正在耐心地指导村民肖基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今年4月,家住澄溪村的肖基旺驾驶摩托车被一辆小货车撞伤,但对方支付了4000元医药费后就再没露面。“在一次普法活动中,得知服务站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就过来了。”肖基旺说。
“从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到递交起诉状、出庭代理,我们会为他提供全流程的免费法律服务。”今年61岁的周盛荣退休前是五夫司法所所长,现在被返聘为五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专职调解员,“除了在工作站,我们还会不定期地进村入户。老百姓不出村,也能享受法律服务。”
“普法工作应当注重‘适销对路’。”武夷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晓东告诉记者,武夷山今年推出“我和百姓聊聊法”普法活动,通过整合各普法部门和专家资源,以集体下乡“坐诊”的形式,真正做到把“法”送到群众手里。
从陆上到海上,纠纷“一站式”解决
蓝天碧海间,一艘舰艇缓缓驶近产生纠纷的船只。在征得涉事船只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舰长请当事人到舰艇上的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人民调解员介入,尽力将矛盾消除在海上。这是泉州市创造性将“枫桥经验”从陆上“嫁接”到海上的一个缩影。
泉州拥有海域面积11360平方公里,“渔民在海上发生矛盾如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小矛盾可能会演变成大纠纷。为此,我们探索建立了海上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模式,实现海上纠纷快速调处不上岸。”泉州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徐义平介绍,“同时,我们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民间力量打造成化解涉海矛盾的‘金刚钻’,调解接地气,百姓就满意。”
成立于2016年的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劳动模范、老船长、村干部等各方人士,组成了一支50多人的调解员队伍,同时联合基层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多方参与,分工合作。今年3月,两艘祥芝籍渔船在海上相撞,其中一艘沉没。“尽管双方都愿意在调委会解决,但提出的赔偿金额却有200万元的差距,多次陷入争吵。”祥芝渔业协会会长蔡清筑说,调委会全员出动,组织数名老船长调解员参与,历时4个多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从线下到线上,不见面就能化解矛盾
下午4点,莆田市城厢区专职调解员唐仰萍打开电脑,按照约定时间进入了虚拟调解室,准备调解霞林街道一起因购买过期食品引发的消费纠纷。几分钟后,消费者陈女士和食杂店老板王某相继在各自家中登录进入虚拟调解室,调解正式开始……电脑、摄像头、虚拟会议室,屏幕上你一言我一语,在虚拟空间调解着现实中的矛盾。
“不见面就能化解矛盾,是网上大调解中心的最大特点。”城厢区大调解办专职副主任陈洄表示,“以前在线下调解,存在‘三多’问题:发生矛盾纠纷的群众多跑路、调解员多跑路、调解文书多跑路。现在,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实现调解,既节约了维权的时间和精力,也为参与调解的单位节约了行政成本。”
据统计,2013年以来,城厢区网上大调解中心共受理4854起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5.8%。此外,中心还依托商会、协会,开展线下多元调处,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4起,调解成功率100%,为农民工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900多万元。
“近年来,福建大力实施‘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发挥网络信息优势,在实践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释放出‘互联网+’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效能。”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马必钢表示。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