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直面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突出问题,文件亮出了行动内容的关键词——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
这是4年来,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开展的第三轮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2018年,科技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以下简称减负行动1.0);2020年,持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减负行动2.0);2022年8月,减负行动3.0正式开启。不过,这一次减负的主体聚焦于青年科研人员。
“开展减负行动3.0,意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任务部署,推动减负行动效果持续深化。”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汤富强说,减负行动中的各项举措,均针对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反映突出的不合理负担问题,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
减负行动成为科技领域简政放权亮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需填报的表格由57张精简为11张;国家科技项目随机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赴实地、看实物、查实情、问实效;科技部、教育部相继出台破除SCI至上、“唯论文”硬措施,以“四唯”为代表的科技评价不良导向加快扭转;着力解决牌子乱、帽子多问题,我国已完成首批20个全国重点实验室遴选与重组试点工作……
减负行动1.0部署开展的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检查瘦身、信息共享、众筹科改7项具体行动,交出了不俗的成绩单。
2020年开启的减负行动2.0,在持续巩固深化前期已取得积极成效的7项行动基础上,部署成果转化尽责担当、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和政策宣传4项新行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90%以上的重点专项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2021年支持300多个青年科学家团队,持续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保障支持。
“以硬招实招推进政策落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成为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的一项亮点举措。”汤富强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减负两轮行动的全面推进,使减负举措在基层单位扎根落地,形成了良好的叠加效应,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已转为常态化机制。
比如,科研人员反映突出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科研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效能有效提升,行动举措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备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欢迎。
减负为何聚焦青年科研人员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中国科协创新院发布的《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39岁以下的科技人力资源占比达到78.39%。青年科研人员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人才队伍中的主力军。他们既面临着职业发展需要和学术追求带来的“合理负担”,也有因制度设计不完善造成的非学术性、不必要的“不合理负担”。
压在青年科研人员身上的“不合理的负担”,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的一线调研中,主要反映在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方面。
青年科研人员获得科研资助的机会少、稳定性差,缺乏稳定资助,难以聚焦某一方向开展长周期的深耕研究。为此,科研人员不得不到处想办法去“搞经费”“跑项目”,付出大量额外的时间成本和精力。
此前多次采访中,不少青年科研人员就呼吁国家给予基本的科研经费保障,这也是调研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而评价考核压力大,让原本处在职业生涯中最具探索创新思维阶段的青年科研人员不堪重负。
“青年科研人员同时处于职业生涯初期和创新力巅峰期。当前的考核评价机制下,青年科研人员与资深科研人员在同一平台、同一套指标、同样的方式下接受考评,难以充分反映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研究员刘辉说,一方面,考核评价周期短、过于频繁,青年科研人员“达标”压力负担重,容易导致他们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另一方面,青年科研人员在团队项目中承担大量具体研究工作,但由于资历较浅,在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中往往署名靠后或不能署名,在重署名成果、重署名顺序的考核评价体系下,所做工作和实际贡献很难充分体现。
15字亮出针对性举措
为解决青年科研人员反映集中的多方面紧迫诉求,减负3.0行动坚持上下联动、压实责任,聚焦痛点、精准施策。在行动部署上,提出了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5方面行动。
如何助力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减负3.0行动给出了支持举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基础科学前沿,长期稳定支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等。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减轻项目申报负担。”汤富强以“增机会”为例说,行动将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
聚焦“减考核”,减负3.0行动推动科研单位对青年科研人员减少考核频次,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此外,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对青年科研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署名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汤富强介绍,减负3.0行动还强调,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非因专业性、政策性业务必需,原则上不借调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为期1年,分三个阶段展开。2022年9月底前,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记者刘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