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4日讯 玉门一男子与一“偶遇”的女子在宾馆风流期间,59000元现金被席卷一空。记者1月26日从玉门市检察院获悉,盗窃该男子现金的女子因盗窃犯罪近日被玉门市法院判处缓刑3年。
2014年5月的一天,家住玉门新市区的朱先生从银行提取59000元现金后回家的途中,一操外地口音的女子主动上前搭讪,邀约朱先生去“玩一会”。朱先生于是跟着这名女子前往一家旅馆开房。事后,女子提出到外面买水,让朱先生等她回来继续玩,朱先生等待许久才发现桌子上装有59000元现金的袋子已不翼而飞。朱先生随即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那名女子主动投案,退还了朱先生的59000元现金。近日,玉门市法院审结此案,以盗窃罪从轻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2年,宣告执行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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