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0日讯 年过三十的陈某不想着好好打工挣钱养家,却伙同他人对一处汉代古墓进行盗掘,虽然什么也没有偷到,但是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4月17日,由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盗掘汉代古墓葬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4年6月12日晚上8时许,闲着无事的陈某伙同他人,来到定西市岷县梅川镇杏林村一汉代古墓葬地,将古墓挖开一个大洞,准备大干一番。可是直到将墓葬打开,弄得四周一片狼藉,也没有找到一件他们向往的文物宝贝。而附近居住的村民看到墓地里不时闪过的电筒亮光,急忙来到墓旁查看,并将准备逃跑的陈某当场抓获。
定西市岷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但因被盗掘的古墓葬系普通墓葬,犯罪情节较轻,遂以盗掘古墓葬罪,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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