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0日讯 约网友吃饭,两伙人发生争执,男子朱某看不惯对方,在争执后蹲守在店门口持刀捅刺对方一伙人,致1人死亡。4月14日,兰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6日22时许,应网友邀请,朱某来到城关区武都路一餐饮店参加聚会。聚会期间,与朱某一起就餐的赵某某与他人发生矛盾,在一旁的朱某看不惯赵某某言行欲殴打对方,被他人劝开。朱某离开包厢后,在该餐饮店门口等候。看到赵某某等人下楼后,朱某上前与其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殴斗,朱某持刀将包括赵某某在内的4人刺伤,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2日后,警方在兰州市一宾馆内将朱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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