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光敏当庭辩解巨额不明财产来源
房子都不是我的补贴奖金算少了
大西北网5月14日讯 5月13日,庆阳市西峰区政府原区长冯光敏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继续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根据公诉机关调查,被告冯光敏拥有人民币21929607.78元、美元859元、欧元80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13日,被告人冯光敏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种种辩解。
辩解一“这些房子都不是我的,我与这些房子无关”
根据公诉机关调查,被告人冯光敏曾委托他人在海南、西安等地购置多处房产和商铺,并且在其弟、妹名下也分别购置房产和商铺。后“东窗事发”,以上房产和商铺被进行了变更和易主。对此,被告人冯光敏的解释是:“我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表个态,所谓的杨某某、田某某等人,我都不认识。”面对公诉人亮出的诸多证据,被告人冯光敏则说:“这些房子都不是我的,我与这些房子无关!”“证人的证言很可笑!证言是编造的。希望法庭能够一查到底!”
公诉人指出,根据调查显示,被告人冯光敏两次曾在西安某大学就读研究生(MBA、EMBA),学习期间,支付学费30万元。被告人冯光敏的说法是,两次学费,究竟是他自己交的,还是别人交的,他记不清楚了。公诉机关调查,2011年,被告人冯光敏一家人曾预订头等舱到美国、迪拜等地以“游学”的名义去旅游,花费40万元。对此,被告人冯光敏解释,以上费用是研究生班上的同学垫付的,有些事情他现在也记不清了。
辩解二补贴、补助及奖金肯定算少了
根据公诉机关调查,被告人冯光敏与其妻徐某于1995年结婚后,合法收入为1000124.17元,其中消费性支出364019.40元。对此,被告人冯光敏辩解,他跟爱人的家庭收入状况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一些工资补贴、补助及奖金。就他个人而言,每年能拿到手的补贴、补助及奖金收入少说也有5-6万元,因此国家统计部门和检察机关肯定是少算了。在法庭上,被告人冯光敏强调了自己的工作履历,并说自己是教师出身,干工作出色,他恳请法院对于其家庭收入状况“希核查,并给予认可”。
辩解三当年做生意赚了上百万
针对公诉人指出的“被告人冯光敏拥有人民币21929607.78元、美元859元、欧元80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冯光敏强调,1987年-1990年,他曾经与人贩卖化肥,从中赚得50-60万元;后与他人投资购买油田井场配输客车,从中挣得80万元;后截留父母亲与哥哥种植蔬菜、西瓜、树苗所得的购买款20-30万元(根据调查,冯光敏父母亲一家人在农村种植蔬菜等,年收入7万元);2009年-2010年,他与父亲先后在兰州、天津等地住院,朋友、亲戚送的医药费有70-80万元。
公诉人当庭反驳:“结合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经济状况,如果你当时在贩卖化肥,那至少得贩卖25000吨化肥,该行为不但是偷机倒把行为,还是社会的打击对象。再说,以上说法,均无据可查,与当时的历史条件不符,不足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