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31日讯,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若干意见工作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要实现管理层级分明、基层承接有序、办理流程优化、办理时限缩短,全面建成信息共享、覆盖全省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对接,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工作方案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合理划分管理权限、部门主动协同放权和进一步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各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建设、审计及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开工建设环节和竣工投产环节,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实现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平台上建设项目申报、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等四类应用系统,实现有关部门的横向联通,以及有关部门到地方各级政府的纵向贯通,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省内监管平台要力争于2015年底前试运行。
建立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对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手续的投资项目,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即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不按照经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的、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营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列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异常信用记录分为一般异常信用记录和重大异常信用记录。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对发生异常信用记录的项目单位及时予以提醒或警告。
建立“黑名单”制度。项目单位出现多次一般异常信用记录或一次重大异常信用记录且未按规定整改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将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供有关方面查询使用。有关部门对守信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服务快速通道,形成守信激励机制;对失信项目单位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