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31日讯, 甘肃省创新市场监管体系后的首次市场抽查于近日启动,计算机分两次随机抽取企业2809户,检查结果将按程序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这意味着,甘肃省市场主体监管体系已经进入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为核心、以投诉举报为补充的全新轨道。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甘肃省不遗余力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多项改革举措位居全国前列,由此催生市场主体数量“井喷”,截至今年4月底甘肃省市场主体数量达115.92万户。市场准入的“宽进”举措,激发和释放了大众创业活力,助推了市场主体放量发展,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严峻挑战。为此,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
早在商事制度改革大幕拉开之前,甘肃省就正式启动了“建立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研究课题,先后在兰州等地开展试点。今年以来,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基层人员、市场主体开展了不同层面的论证,结合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最终形成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全国工商系统第一个涵盖了经营行为和公示信息的全方位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也是在“严管”机制建设上的重大创新和实践。与以往相比,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一方面可以检验企业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企业依法忠实履行法定公示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更好地发挥信用手段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断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通过各部门联动响应,使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获得荣誉等方面“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可以成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