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赚取利息差结果身陷高墙内
大西北网10月29日讯 先向友人借钱并许诺利息,进而把借来的钱款转借他人,得手更高的利息,1983年出生的杨某就是用这种方式赚取利息差,看似不费吹灰之力,可最终却将他送进监牢。10月28日,杨某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杨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杨某,大学本科文化,捕前就职于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0年6月,杨某开始从同学、朋友处低息借款后,再将钱借给一个叫军子的人赚取利息。2013年6、7月份,军子被公安机关抓了,杨某借给他的那些钱也没了踪影。紧接着,曾经借钱给杨某的同学、朋友们纷纷上门催要承诺的利息,还有到期的借款本金。杨某慌了神,他开始以各种理由找其他人借款,用借来的钱一部分支付利息、一部分用来归还到期的借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间,杨某在资金链已断裂、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投资砂场、朋友年前囤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一房多押,伪造房产证、虚假房产抵押、已出售房产抵押等手段,先后骗取多人共计309.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利息。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