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街头售卖黄河野生鱼渔政部门受困执法难
大西北网3月11日讯 3月9日下午4时许,静宁路什字北侧人行道上摆放着几袋鱼,一个男子吆喝着:“黄河野生鱼,一袋10元。”不一会儿,有路人将该男子的三袋鱼以26元的低价买走。
当日下午4时30分,记者路过张掖路与静宁路什字东北角时看到,两名男子蹲在附近保险公司门口的台阶上注视着过往的行人。“野生黄河鱼,一袋十元。”其中一名五十来岁的男子向围观的人吆喝道。“你这是不是野生的啊?”面对一名路人的质疑,卖鱼男子向路人介绍道,自己是给海事部门在黄河里捞垃圾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关系可以捞到野生鲤鱼,基本上每天都有二三十斤,所以才拿来卖。不一会儿,一名年轻男子掏26元买走了捆在一起的三袋鱼。卖鱼男子表示,他每天都会在早晨6时许赶往黄河边捞鱼,然后拿到早市上销售。
3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渔业监督检查站了解到,对于市民在河流钓鱼行为不鼓励也不提倡。只有持“捕捞许可证”才可以在黄河里捕鱼,其他人不得在黄河等河流捕捞,撒网、电鱼更是不允许。而目前,还没有个人办理过该证件。此外,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发现未经许可捕捞者,个人最高处以50元罚金,单位最高处罚1000元,并对违法个人或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没收捕捞用具。渔政部门人员坦言,目前实施的《渔业法》约束力小,若违法个人拒交罚款,渔政部门执法人员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