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
计生政策不得与落户、入学挂钩
大西北网7月19日讯 甘肃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甘肃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度波动。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挂钩。
生三孩仍实行审批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构建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特殊情形生育管理,符合政策申请生育三个及三个以上孩子的,仍然实行生育审批制度。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挂钩。坚持婚育知识免费培训、自愿参加,严禁强制培训、借机收费。优化生育服务办事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进一步简政便民。
建出生人口预警机制
《实施方案》要求,着力加强出生人口统计监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统计分析,发挥人口信息化优势,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户籍管理、婚姻登记、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
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人口变动和人民群众生育服务需求,超前谋划、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避免因生育政策调整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
《实施方案》规定,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增强家庭扶幼和养老功能,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按政策生育,对生育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