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资质涨服务费 市民质疑凭啥
大西北网8月10日讯 物业公司没有服务资质,物业费却要涨价,收费依据还是个过了期的审批文件。昨日,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从今年4月份开始,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赛奥小区物业费从每平方米0.90元涨到了每平方米1.20元,业主对此提出质疑的同时,也对物业的服务资质和收费标准表示不满。
业主:物业涨价凭的是2008年的文件
8月9日,西固区玉门街赛奥小区住户王女士告诉西部商报记者,她所居住的小区属于独栋的商住楼,1至3层是商户,4楼以上是100余户住户,今年4月份起,物业公司要求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公布的收费文件是2008年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文件。王女士说,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提升相应的配套服务,涨价的依据明显不充分,对此业主提出了质疑。
物业:没有资质 正在办理收费手续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联系采访到管理该小区的安顺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时,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就是1.20元/平方米,由于前几年物业服务人员等方面的开支较小,当时就按照0.90元/平方米的标准来收取物业服务费。现在,物业管理的各项成本增加,电梯的维修费用等之前也没有涉及,从今年4月份开始,物业就按照2008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业主收费,这是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不存在乱收费。
王先生还说,物业公司没有物业资质,是因为根据物管办的要求,他们公司管理的面积等达不到办理资质的要求。对于向业主提供2008年的收费文件一事,王先生称公司负责办理此事的人走了,他不知道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文件需两年审核一次,目前他正在向物价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西固区物管办工作人员告诉西部商报记者,因为安顺物业公司有营业执照却没有物业资质,物管办也就没有相关的管理权限,物业收费应该属于物价的管理范畴。
兰州市物价局办公室马主任告诉记者,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资质,物价部门是不会给物业公司下发收费标准的批复,这种情况属于价格违规收费,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物价部门投诉,由物价部门进行查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