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兰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兰州市全面展开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办理工作。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4%(裁员不含退休、死亡、参军、上学等自然减员及自动离职人员)。裁员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末参保人数)×100%。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申报办理流程及期限: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办理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发放的流程,具体流程及期限如下:集中申报:期限为2017年5月8日-6月30日期间有效工作日,在此期限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向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民安大厦3楼)申报,无特殊原因超过申报期限,原则上将不再受理。
集中审核:期限为2017年7月1日-8月20日有效工作日,在此期限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核,认定企业裁员率和补贴额度,其中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上的企业请在2017年8月21日-8月31日期间有效工作日前往市社保局(民安大厦3楼)领取已审核资料并逐级上报省社保局和省人社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将审核资料在9月18日前送达市社保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集中公示:对审核通过的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下企业及所有市、县(区)属企业,将在2017年8月23日-31日有效工作日期间,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对省社保局和省人社厅复审通过的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上企业,将在9月21日-30日有效工作日期间,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集中发放: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下企业及所有市、县(区)属企业发放期限为2017年9月1日-30日有效工作日;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上企业发放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31日有效工作日。发放期间,市医疗保险局将及时通过各企业提供的银行帐户划入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