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罚4000元并拘留

时间:2017-08-02 18:5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呈高发态势,甘肃省公安部门最新采取的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八个严禁”,同时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
  
  甘肃省公安厅介绍,“八个严禁”包括严禁驾驶员饮酒醉酒后驾驶、严禁无牌无照驾驶以及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车上道路行驶等。
  
  针对农村农用车借用频繁现象,甘肃省公安部门专门将随意借用农用车列为“八个严禁”之一,规定严禁将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违反上述“八个严禁”规定其中一项的,甘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的处罚,数种违法行为合并最高罚款4000元,拘留10日至15日,并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交警部门表示,此举旨在遏制农村道路违法交通行为高发态势,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甘肃省已发生较大事故17起,造成73人死亡,45人受伤,其中有8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6起事故是因为农用三轮车非法载人所致。(完)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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