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大西北网讯 (记者 王志俭 )7月31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两条战线齐头并进检察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帮扶办主任毛蔚伟和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振宇就甘肃省检察机关职能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开展精准帮扶工作的相关情况做了介绍,并发布几起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先生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我省检察机关职能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情况。
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2018年以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列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强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不断校准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检察服务。
按照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主要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二是按照党委政府安排,认真做好定点包片帮扶工作。
一、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发展环境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意。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打击农村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放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首位,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我们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在农村滋养生长的土壤,2018年以来共起诉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141件,其中涉黑12件,涉恶129件。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刑事犯罪,以及强奸、猥亵、遗弃等侵害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刑事犯罪,共起诉2943人,保障农民群众人身安全。坚决遏制邪教组织和“黄赌毒”在农村渗透、滋生,共起诉农村地区利用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实施犯罪36人,赌博犯罪393人,毒品犯罪1172人,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着力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各类农资犯罪,共起诉33人,保证农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二、多维度助推扶贫政策、项目精准落地,着力培植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确保各类扶贫政策、扶贫项目精准落地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为此,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妨害扶贫项目落地、影响扶贫项目进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套取侵吞、盗窃诈骗扶贫资金、款物的犯罪活动,有力惩治向扶贫资金和贫困群众伸手、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2018年以来,共起诉贪污、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等扶贫领域犯罪192人,其中基层党政干部39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53人,追赃挽损2500余万元,努力保障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切实造福农村贫困群众。
我们积极关注农村长远发展,运用检察力量多管齐下保护农村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守护农村“金山银山”、绿水蓝天,厚植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以来,共起诉非法占用农地犯罪193人、盗伐滥伐林木犯罪255人。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挽回被损毁国有及集体公益生态林地880余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00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26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60余公里。
三、多管齐下参与整治拖欠农民工薪金等问题,全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进城务工是广大农民和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但一些用工单位、企业通过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手段,将困难、压力转嫁给农民工,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影响了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部署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建议有关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120件,其中挂牌督办6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1件45人。共审查逮捕、起诉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42件,其中批准逮捕109件112人,起诉278件306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6500余万元。我们积极回应贫困群众法治需求,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共支持农民工起诉127件,帮助793名农民工讨回薪酬1200余万元。同时加强检调对接,积极促成工企双方和解,既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维权成本,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如我们今天发布的“甘肃某工程公司拖欠517名农民工工资案”就是一起效果非常好的典型案例。
四、紧盯因案致贫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帮助涉案贫困当事人走出困境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的法律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司法救助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倾斜,用足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持续增强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力度。对办案中发现的符合条件、急需救助的贫困当事人,主动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救尽救”。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救助扶贫对象312户368人,发放救助金815万余元,占司法救助总金额的72%,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五、没完没了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农村地区贯彻落实,持续加强贫困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分析校园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开展督查,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校园性侵犯罪为抓手,没完没了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农村地区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性侵害、虐待、遗弃、伤害、拐卖等犯罪的打击力度。2018年以来,共批捕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51人、起诉108人。二是持续推动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如庆阳市西峰区、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等地检察院设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疏导暨帮教工作室”等工作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讲。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干警深入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对村干部、留守儿童及家长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9000余场。特别是2019年,以临夏州、甘南州、天祝县三地最贫困、偏远的学校为重点,开展预防性侵、爱国主义教育等专题法治巡讲,为2万余名师生家长带去“法治大餐”,得到了最高检的表扬。四是持续开展“控辍保学促进依法行政”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临夏州检察机关针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失辍学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共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回复和办理,共配合相关部门劝返失辍学少年儿童487人。广河、东乡等县检察院对16名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通过支持妇联、村委等机构起诉的方式,最终促使8名青少年复学接受义务教育,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全省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充分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韧不拔地做好服务保障和帮扶工作,为全省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
答记者问
记者:前面徐雷副检察长介绍了我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有关情况,请问除了打击农村地区刑事犯罪之外,检察机关在推进乡村综合治理方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近年来,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更高水平的需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农村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还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农民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因贫困引发的偶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对农民脱贫致富有重要带动作用的涉罪乡镇企业家,依法不批捕921人、不起诉3867人,对已经羁押的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或在提起公诉时提出宽缓的量刑建议,既体现刑法的严肃性,又融情于法彰显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二是加强农村地区社区矫正检察,及时监督纠正虚管、脱管和漏管现象,共同营造教育、感化和挽救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浓厚氛围,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恢复生产生活、脱贫致富奠定基础。三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措施,化解农村因宅基地使用、道路通行、财产分割等引发的民事纠纷,促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是结合检察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营造农村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记者: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保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就业者的合法权益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处理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薪酬犯罪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的?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振宇:这确实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从最高检到我们甘肃省检察院,除了对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诸多安排部署,对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比如省检察院从去年部署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就针对民营企业提出了“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落实少捕慎捕少监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将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等具体要求。对于民营企业拖欠农民工薪金的问题,我们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原则,既强调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又重视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尽可能把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同步”。具体来讲,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积极通过协调等方式督促企业主动解决欠薪问题;二是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尽可能通过非刑事手段维护农民工权益;三是对追诉后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不诉,或起诉时提出宽缓的量刑建议;四是对欠薪数额巨大且情节恶劣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有效发挥刑法的惩治和震慑功能,坚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