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修改完善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兰州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中央财政将连续3年共计下达2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我市清洁取暖项目开展。
据介绍,此次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城市开展“煤改气”“煤改电”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同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我市在申报过程中主要从全市冬季取暖现状出发,统筹考虑城区、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现实条件和群众需要,按照“清洁供、能持续、节约用、可承受”的原则确定总体目标,统筹推进热源清洁化改造。拟通过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能效提升两个实施方向,在城区、县城、农村三个区域,通过技术和能源两大路径,利用热点联产、余热利用、围护结构改造、太阳能+电辅热等九大工程,来实现我市清洁取暖的提质、完善和创新,最终实现我市“清洁供、节约用、能持续、可承受”的清洁取暖目标。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批准实施,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均将给我市带来长足增长,助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兰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立足本职,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好用好中央下达资金,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力推动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落地实施。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