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全面启动甘肃省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近年来甘肃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广大文艺创作生产单位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全力推动项目申报工作,广泛调动全省各级各类艺术单位、高等院校和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热情,项目申报数量和资助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自2014年国家艺术基金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共有72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总资助金额7005.6万元,2022年度甘肃省有7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拟资助总金额达1056万元,比上年度资助总金额增长78%,资助金额创下近五年来甘肃省最高纪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对推动甘肃省艺术精品创作、艺术人才培养、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文艺院团、各高校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立即行动起来,把大力宣传、组织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作为加强艺术创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作为推进甘肃文艺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申报指南的宣传工作,让全省文艺生产创作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都能准确了解、知晓和掌握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深入研究《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分析基金申报工作规律,把握申报重点,突出专业亮点,彰显项目特点,全面准确地理解项目申报要求,努力提高对相关主体策划项目、申报项目的指导帮扶能力,做项目申报的“行家里手”。要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方向、资助计划、资助类别的要求,并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等相关要求,大力整合资源,相互学习借鉴,统筹做好项目选题设计和申报,重点聚焦本地特色项目,努力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比较优势。各地、各单位要努力形成积极申报一批、立项一批、实施一批、论证一批的滚动式运作机制,制定中长期申报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制定配套措施。
《通知》强调,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是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国家艺术基金能够为项目主体的艺术创作生产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未来发展前景,给出国家层面的肯定和认可,是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艺术综合实力的权威评价。各市州文旅部门,作为本地基金申报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实施者,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宽阔胸怀和历史担当,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宣传好、动员好、推动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各文艺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工作实际和项目申报规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定目标、指定专人、明确专责,以分解到人的工作压力,激发相关人员、相关单位的申报热情,多报项目、报好项目,积极争取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项目申报,推动本地、本单位文艺事业更加繁荣。各地、各单位要为申报项目提供时间、人员和必要的配套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实施的组织化程度,以提高申报项目立项数量带动项目资助金额。
据悉,为了更好地推进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甘肃省文旅厅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专题申报辅导等工作,并在疫情过后会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召开全省申报培训辅导会议。同时,甘肃省文旅厅将进一步研究把各有关单位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情况,作为全省精品剧目经费补助、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和相关扶持政策评定依据。甘肃省文旅厅将组织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积极为各地、各单位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提供支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辅导、讲学,对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申报辅导,通过多种举措,切实推动甘肃省今年基金申报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