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理论支撑、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模式存在差别。我们可以从部分欧美国家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模式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
一、美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自保公助型的代表。在制度设计上,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强调效率,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强调体现了制度的效率目标。
1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其主要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个大部分构成。其中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失业保险四个方面,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属于强制性保险,其资金支出占社会保险支出的80%。养老保险体系下面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强制性保险、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
2 社保基金的筹集。国家强制性养老保险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政府也负担一部分养老保险金。通过征收社会保障税筹集,雇主和雇员各负担7.65%。老年、遗属、残疾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联邦政府负责,主要来源于工资税、社会保障收入税、信托基金投资利息和联邦政府财政补贴四个部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税、自愿投保人缴费、铁路退休账户转入经费、投资收益和政府补贴等几个部分。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来源是雇主缴纳的工薪税,按雇员年工资的3%向政府缴纳,其中2.7%留给各州作为失业保险基金,另外0.3%上交联邦政府作为管理费。工伤保险也是主要由雇主缴纳,一般为雇员年工资的2%。
3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美国社会保障基金分为联邦和州两个层次,联邦政府直接建立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OASI),该基金1997年已经达到6000亿,每年都会盈余1000亿左右,但是联邦政府对这部分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限制它只能购买联邦政府的特别债券,而不能买入其他证券。但是州政府管理的可以加入风险投资行业。美国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并不是由雇主或企业自己管理的,大多数是由雇员代表组织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并雇用专门的管理人员从事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投资运营。私人养老基金一般委托人寿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或个人受托人作为代理进行投资。选择哪个受托人,由基金管理人员决定。选择的依据是这些投资机构的资信状况。受托人并不保证投资收益和基金积累规模,而由从事咨询的精算师评估基金投资收益和积累规模是否适宜。基金进入信托投资机构后,其投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公司股票、海外投资、房地产业。《雇员退休金保障法》颁布后,政府对私有退休金的法制化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如退休金经营信息披露和通报的监管。公司必须按年度向员工通报退休金账户的经营概况以及员工个人的收益等。
4 借鉴意义。从管理主体看,我国社保基金与美国OASI基本类似。但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国家社保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估和监管模式还存在不足之处。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公共养老计划基金审慎性的管理经验很值得我们吸取。从2000年到2004年,美国私有退休基金在资本市场中损失较大,根据美国退休金保险公司保守估计有3000亿美元的资金损失,这种失败的教训值得我们警惕。美国州政府规定积极支持养老金投资机构作为股东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管理和监督、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后不适宜短炒、股票投资比例不适宜提高过快等都值得我们借鉴。
二、瑞典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1 瑞典社保制度的框架。瑞典提供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六个大的方面:一是儿童保障,如16岁以下儿童每个月都可以领取相应的儿童补贴。二是教育保障,除了免费教育外,高中学生和大学生每个月可以领取助学金。三是医疗保障,目前瑞典的医疗保险覆盖率高达100%。四是失业保障,失业者从失业的第六天起从国家得到80%的失业救济。五是住房保障,主要是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六是养老保障,国民在年满65岁后领取最低限额的养老金。
2 社保基金的筹集。瑞典的社会保险费由雇主、雇员和国家财政共同负担。瑞典的基本社会保险项目都采取了现收现付、代际支付的筹资模式,具体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国家财政拨款补贴、地方财政拨款补贴;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是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基金收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承担费用补贴;失业保险基金来源是失业保险缴费、政府失业津贴、企业缴费、基金收入;医疗保险基金来源是医疗保险缴费、财政拨款、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来源是工伤保险缴费、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3 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瑞典的养老保险体系由五个部分构成:保证养老金、收入型养老金、基金制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能够进入投资领域的是后面三个部分。瑞典基金制养老金管理局作为瑞典养老金的主要投资管理机构,负责收入型养老金中结余部分(缓冲基金)的投资和基金制养老金中个人委托其管理的养老金的投资。其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没有任何限制,可以投资于全球市场,为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收益提供了有利条件。2001年年底其投资组合为17%瑞典股票、65%全球股票、9%指数化政府债券、4%对冲基金、4%私营公司股票、1%现金。其中,40%资产为主动式投资,60%资产为被动式投资。养老金管理局直接管理20%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指数化债券和瑞典股票市场的主动式投资,其余80%的资产是委托给外部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
4 借鉴意义。瑞典是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模式的典范,虽然政府也在不断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是这种改革是很温和的,没有改变大的框架。瑞典政府认为,财政的困难并不是福利政策导致的,并且福利与改革是可以齐头并进的。这种理念对于解决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中、尤其在市场化方向改革过程中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三、智利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1 智利社保制度的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来,智利开始实施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私营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新模式,对拉美国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智利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含遗属和残疾)、公共医疗体系、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
2 社保基金的筹集。智利强调劳动者自我积累、自我保障原则。通过建立个人账户,每月存人工资的10%,把收益与个人缴费挂钩,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最终成为各自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同时改变过去三方共同负担的传统模式,实行单独由个人按规定比例缴费,雇主不承担养老金缴费,政府承担最后的风险。智利还有自愿储蓄、自愿缴费、合同储蓄、失业补偿等计划。
3 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智利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项目及限额。如,政府债券最高限额50%,抵押债券最高限额80%,由金融机构担保的存款与证券,最高限额30%-50%,私营及公共公司发行的债券,最高限额50%,公司股票、房地产、生产性资产、外国债券,最高限额10%。
4 借鉴意义。智利个人账户的建立大幅提高了养老金管理的一些关键领域的效率,但是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就是改革后覆盖面的扩展受阻,而且商业性私营养老基金管理成本过高。我们国家已经开始着手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应该尽快解决养老保障制度相互分割、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余缺无法调剂、缴费负担重轻失衡等问题,并设计出适合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的养老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政府要对投资风险高的投资工具实行严格的限制,随着金融环境的改善,政府可以逐步放开投资限制。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