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倬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1960年3月18日下午,一名中年男子面交中国人民银行一封公文急件,来件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当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信封后,在一张15行红色横格有光纸上写了如下内容:
总理:
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万-20万元,可否?请批示。
一九六○年三月十八日
左侧是伪造的周恩来总理批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20万元。”
由于这封信,银行付出了钱。周总理知道后十分震怒,限期三天破案。
当时没有复印技术,只好把纸的尺寸大小,横格行数、间距及鱼尾纹记录下来,尽全力查找这种纸的出处。先后查到了十余张同样的公文纸,证明骗子所用的纸张是外贸部印制的公文纸。嫌疑对象由十个很快变作五个、四个、三个、两个,最后,只剩下一个——王倬。同一个办公室的董林说,“第一条,发案那天下午,王倬请假没上班,说是带他母亲去积水潭医院看病去了。经查发现他和他母亲并没有去过该医院。第二条,前几天办公室闲聊,说起这起大骗案,提到犯罪分子的特征是眼睛很小时,我开玩笑说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王倬立即站起来,气冲冲地说:‘你诬陷好人!’他这样大的脾气,是从来没有过的。为什么呢?”结果还让他猜对了。
有一回上公安部礼堂看电影,看舞台两侧挂着毛主席、刘少奇、朱德和周总理的题词,王倬当时就找了一张纸铺在膝盖上,用钢笔把周总理的题词临摹下来。回到家,天天晚上用毛笔在报纸上练。他还在北海后门小百货店买来刻刀、毛笔;在王府井买来蜡纸、刻笔、印泥。刻字钢板不是买的,是从街道上借的。信封是从部里边找的,原是国务院来函信封,落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其他字都是铅笔字,用橡皮擦掉就行,旧信封当新信封用。公文纸好办,外贸部有,随用随拿。王倬在作案后的第10天落入法网。北京市公安局随后对其家庭院落进行搜查,在其院内厕所后面夹道和厨房地底下起获了赃款191453元。侦查员根据罪犯供认的线索,从王倬家旧式花盆、炉膛的边沿外扫取了被烧毁人民币的残灰,经技术检验,证实这些残灰是被烧毁的1元、2元、5元人民币。至此这起案件全部破获。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