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帝亲政后,尽管岁数还不算大,但在朝臣的辅佐下,其政绩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把国家治理得国富民强,但基本上还是做到了兴利除弊。其实在历史记载上,有关他治理国家的部分并不占主导,更多的还是他个人生活的记录。顺治帝的家庭生活并不是甜蜜和谐的。当时,顺治帝虽然只有14岁,但却过早地走入了男女两性世界,那时候的人结婚都比较早,尤其是帝王家,顺治帝也不例外。
顺治八年(1651)八月十三日,在北京的紫禁城里,大清帝国举行了入关以来的第一次皇帝大婚。
顺治帝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不仅聪明机智,还是出了名的美女,而且出身高贵,是蒙古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的女儿,孝庄皇后的娘家亲侄女,顺治帝的亲表妹。按理说,顺治帝的这门婚姻,不仅门当户对,还是亲上加亲的“姑表亲,辈辈亲”.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两年后,顺治帝与这位年轻漂亮的表妹皇后,不仅反目成仇,还搞起了分居生活。
顺治十年(1653)的一天,顺治帝令大学士冯铨等人查找前代是否有废皇后的先例,尽管没有说明什么原因,但是,其用意已经很显然,那就是要废掉现在的皇后。朝臣闻讯,百般劝阻,顺治帝主意已定,并不更改,手谕“无能,故当废”.群臣见此,皆议论纷纷。礼部员外郎孔允樾上奏顺治帝:
皇后正位三年,未闻失德,特以“无能”二字,定废嫡之案,何以服皇后之心?何以服天下后世之心?君后犹父母,父欲出母,即心知母过,犹涕泣以谏,况不知母过何事,安忍缄口而不为母请命?
朝廷重臣的惶恐沉痛之论,于纸上很是动情,看得人不禁眼泪汪汪的。但此时的顺治帝不为其所动摇,并严厉斥责道:
朕纳后以来,缘志意不协,另居侧宫已经三载。从古废后遗议后世,朕所悉知。但势难容忍,故有此举。
尽管顺治帝如此表白自己废后的决心,但仍有14名御史再次恳请顺治帝收回成命,并建议:皇后仍位中宫,可以新立东、西两宫。顺治帝虽然不同意,但是苦于群臣的苦谏,也不好强硬下旨,一时还真没有了办法,只是有些郁闷,后又生病。孝庄太后见此,不仅同情,更为担忧,在心里掂量了很久,侄女与儿子相比,还是儿子更重要,于是,降懿旨,令朝臣重新讨论此事。顺治帝用健康做代价,终于获得了母后的支持,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顺治十年(1653)八月二十五日,顺治帝谕令礼部:
自古立后,皆慎重遴选,始可母仪天下。今后乃睿王于朕幼时因亲订婚,未经选择,宫阃(捆)参商,已历三载,淑善难期,不足仰承宗庙之重。谨于八月二十五日奏闻皇太后,降为静妃,改居侧宫。
顺治帝的意思是说,自古以来,选择皇后这件事情,都需要仔细认真挑选,才能真正达到母仪天下的目的。现在的皇后,是多尔衮在我小的时候,因为她是亲戚的关系而指定的,我没有经过选择。我与皇后的关系,是水火难容,谁也不理谁,如此已经三年了,她的品德难以恢复,不能肩负起祖宗给予的对后宫全面负责的重任,在八月二十五日,我已经把此事告诉了皇太后,将皇后降为静妃,令其居住在别的宫殿里。“宫阃”,原指后妃居住的卧室,这里则是指顺治帝与皇后的夫妻感情;“参商”,“参”、“商”是天上的两个互相不能碰见的星星,参星出来的时候,商星则正好沉没,彼此谁也见不到谁。这里是指顺治帝与皇后的关系,已经水火不相容。“宫阃参商”这句话则是说,顺治帝与皇后夫妻关系不和睦,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了。
顺治帝为什么这么痛恨自己的表妹皇后呢?
根据顺治帝的言语以及后来为董鄂妃所写的《行状》分析,他之所以执意废掉皇后,有五大理由:
第一,皇后与多尔衮有亲戚关系,是多尔衮在他小的时候选定的,不是自己做主选定的;
第二,两人的生活习惯不一样。顺治帝稍喜简朴,而皇后则比较奢侈,酷爱金银珠宝。
第三,皇后“无能”.这里的无能,不知道是指不能博得皇帝的欢喜,还是不能够生育。笔者认为,这里的“无能”是指不能够调谐夫妻两人的感情关系。
第四,皇后不够贤惠,既任性还嫉妒,心毒手狠,“每见貌少妍者,即憎恶,欲置之死”,难以胜任统御后宫之职。
第五,监视、猜疑顺治帝,干涉、阻止顺治帝与其他妃嫔的接触。
虽然顺治帝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将自己的表妹皇后降为了静妃,并不再理睬,但是,就他所说的那些“理由”,有些实在是牵强。针对已知道的顺治帝的性格和本性来说,真正令他难以忍受的借口无非是两点:一是不会调和夫妻的感情;二是干预他与别的女人的私生活,是一个大醋坛子。
皇后被降为静妃以后,就在官方记载上消失了,从此,她的生活起居和死亡等信息便成为几百年来的一个历史谜团。然而,最近几年,经过清史专家的潜心研究发现,在朝鲜国的《实录》里面,对这个被废皇后有着记载。皇后被废之后不久,就被顺治帝赶出了北京,回到了她的娘家--蒙古科尔沁草原,因为当时已经怀孕,回到娘家不久,就生下了一个男孩。经过废后的精心抚养,男孩长大后颇有贤名,当男孩14岁的时候,北京的清皇室知道了这件事,为了防止这个男孩被册立为新皇帝,打算要回这个男孩,但是,蒙古的娘家拒不交出。后来,这个男孩与他生母的事情,便不再为人知晓,只能期待新史料的发现来给予解答了。
不管怎么说,对于当时的顺治帝来说,他是胜利者,他最终赶走了他的表妹皇后,虽然为此快乐了一段时间,但他作为一代君主,国家不能没有母仪天下的皇后,说得通俗一些,他不能没有新的女人来陪伴。于是,他在“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中,开始选择新的皇后。
顺治帝废掸皇后的做法,不仅开创了大清帝国后宫女人的地位既可以升迁也可以下放的先例,还为自己日后广泛选纳后宫女人找到了新的理由,但最令后世子孙兴奋的是顺治帝的超前意识,即选择后宫女人有法可依。顺治帝为此特意制定了一个制度--选秀女。
选秀女制度,是清朝为皇帝及其子孙挑选妻妾的办法。《钦定大清会典》记载:“选秀女,顺治年间定。”选秀女制度之所以出台,就是因为顺治帝屡次强调选后妃是头等大事情,必须由他亲自选择确定。于是,清宫后妃和宗室子孙妻妾的主要来源,均是通过“选秀女”的方式。
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3年一度的备选秀女,17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据说清代八旗之家也因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女儿出嫁之前,从来不对长辈或其他亲属行跪拜大礼。因为这些女子都要经过选秀女的程序,日后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妃嫔甚至“母仪天下”的皇后,如果真当选的话,这些女子的亲族长辈反倒要给她们行朝廷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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