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财政部长”公房私用后果很严重

时间:2014-10-01 08:30来源:大西北网-老年生活报 作者:郝金红 点击: 载入中...

    宋仁宗嘉佑元年,张方平担任三司使(北宋前期最高财政长官)。老张性格豪迈刚正,“立朝无所阿附”,所以官声一直很好。任“财政部长”前三年风平浪静,但是在第四个年头,老张出事了。


    当时,有个叫刘保衡的老板在京师开了一家酒坊,因经营不善,没开多久就破产了,而此前他曾向三司使的下属部门赊了一百万钱之多的酒曲。因还不起债务,刘保衡只得将自家的一套豪宅抵押给了三司使。此时,老张耍了个小聪明,付了一点钱,象征性地买下了刘保衡抵债的豪宅。


    没几天,开封府的官差就找上门来了。原来,刘保衡的姑姑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了法庭,说这套房子是她老刘家的祖产,那个刘保衡是抱养来继承香火的,与刘家没有血缘关系,他无权处置老刘家的祖产。她要求张方平归还属于自己的这套豪宅。事情闹到了开封府。公堂之上,姑姑真的拿出了抱养刘保衡的文契。这下子,老张傻眼了。


    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经大众的口口相传和诸多猜测,瞬间升级为腐败事件,此时,御使介入调查。御使一介入,老张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当时主持御史台的是包拯,他查实后便上疏弹劾老张趁人之危、寡廉鲜耻。老张也因此被定性为假公济私的腐败分子。随后,老张被踢出了权力中心,降职为陈州知州。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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