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报道,11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声明,呼吁金融机构停止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并表示已经向央行和银监会行函,希望两部门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加强金融机构监管。
消费者因尚未持有合格证,将面临无法给车辆上牌照、办保险,车辆出现事故难获赔偿难等多重问题。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经销商未在售车时将合格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已涉嫌违法。此次,中消协呼吁金融机构停止发放此类贷款,建议央行和银监会加强监管,正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试图避免风险,也是职责所在。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业乱象,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从生产销售环节加强对汽车合格证明的监管,规范购车合同,依法明确汽车销售必须提供的手续内容,查处、打击无合格证销售的行为,倒逼经销商规范销售。
同时,汽车合格证不具有财产性和转让性,只是汽车的质量证明材料,不符合质押担保的条件,银行凭此放贷,很容易酿成贷款隐患。金融监管机构应该主动采取措施,把汽车合格证排除在贷款的质押担保范围之外。
只有各方都重视起来、行动起来,才能打破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的潜规则,让消费者从一开始就放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