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年底,一场运动席卷中国的留日学生界。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多月前的11月2日,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则》,将从1906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取缔规则”
这份《规则》共15条,分别从学生和学校两个方面,加强了对中国学生留学日本的规范管理。
在《规则》中,明确了中国驻日公使馆是中国学生赴日留学的前置审核机构。《规则》的第一条规定:“公立或私立学校,在许可清国人入学之时,于其入学申请书中必须附上外务省在外使馆或清国驻本邦公使馆之介绍信”;第四条规定:“公立或私立学校,如欲许可清国学生转学或退学时,其申请书必须附上外务省在外使馆或清国驻本邦公使馆之承认书”;第六条规定:“公立或私立学校,遇有清国学生毕业或饬令退学时,须于一个月内,将其姓名及饬令退学之事由,报告介绍其入学之外务省在外使馆或清国公使馆。”这3条,在送交外务省会签时,都删除了“外务省在外使馆”的字样,只保留了“清国公使馆”,也就是,中国驻日公使馆不仅是留学的首道审核机构,而且拥有“一票否决权”.
《规则》更多的是对日本学校提出了要求。基本的要求如第二条,“公立或私立学校,得依清国学生本人志愿,于该校所定学科中,阙修一科或数科”;第三条,“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立或私立学校,须备有关教职员名簿,清国学生学籍部、考勤部,以及来往书信文件登记册”;第五条,“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立或私立学校,须于每年一月至七月份两次将其前六个月期间许可清国学生入学之人数,呈报文部大臣。清国学生之转学、退学以及毕业人数,亦依上述规定呈报。”对于日本学校接收留学生的“市场准入”,《规则》也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立或私立学校,经文部大臣认为适当后,将特选定之,并通告清国政府。”
此前,任何学校都能自行接收中国留学生,导致无序竞争,大量教学质量低劣的“野鸡学校”冲击了市场,一些学校能在短短的3个月内就给中国学生颁发毕业证,甚至有一类传授肥皂制造法的学校,几天就能毕业,成为变相出卖文凭。
这些学校,在申请时必须向文部大臣提交:“一、该校教育清国人之沿革;二、校规中关于教育清国人之规定;三、校长或学校代表者之经历;四、教员之姓名、资格、学业经历及担任学科科目;五、清国学生名额及学年学级现在人数;六、清国学生在校外之监督方法;七、清国人毕业人数及毕业后之情况;八、供清国学生使用之校舍及宿舍之蓝图;九、经费及维持方法;十、教科书、教具、器械及标本之目录。(《规则》第八条)所有这些文件,必须”经由地方长官呈报“(第十四条),这应该是为了确保学校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对于申报成功的学校,日本政府加强了过程中的监督,”文部大臣如认为必要,得派员临视受选定之公立或私立学校之考试,或查阅考试问题及答案。该员如认为考试问题或方法不适,当命其变更。考试问题、答案及成绩表最少须保存五年“(第十一条);学校”于每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清国学生教育之概况,呈报文部大臣“(第十二条);”如违背此《规则》,或其成绩不良者,文部大臣得取销其选定资格“(第十三条)。
而备受中国留学生诟病的内容,正是《规则》中的第九、十条,其内容分别是:”受选定之公立或私立学校,其供清国学生宿泊之宿舍或由学校监管之公寓,须受校外之取缔“ (第九条);”受选定之公立或私立学校,不得招收为他校以性行不良而被饬令退学之学生“(第十条)。
◆留日乱象
日本政府公布这个《规则》,一方面是受到了大清国官方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自身加强留学市场管理的需要。
从1894年甲午战争失败之后、尤其是从1901年庚子动乱之后,到日本留学成为中国年轻人最为时尚的选择,加上官方不断地对留学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给予特殊优待,更是加剧了留学日本的浪潮,到1905年其人数已增至8000人。但是,除了公费留学生之外,大量的自费留学生并不需要经过考试和选拔,这导致留学生们素质参差不齐。其中相当一部分”挟利禄功名之见而来,务为苟且;取一知半解之学而去,无补文明“.中国留学生的许多不文明行为,及热衷出没于酒馆妓寨等腐化生活,也令日本社会侧目。
留日学生的政治倾向更是很快引起了中日两国官方的注意,主张革命、反满的思潮十分活跃。这其中的一些学生,固然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意识形态,认定反满革命是拯救中国的唯一道路,他们中的不少人,加入了各种各样的革命党。但是,更多的学生未必是真的出于自觉的意识形态追求,而只是将造反革命当作了一种时尚潮流而已,这类学生往往难以适应日本的学习生活,跟不上功课,甚至连日语都无法听说读写,在学业上面临挫败之余,他们似乎从鼓吹或跟从革命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就在《规则》颁布前两个月(1905年9月),早稻田大学高管访问中国,与中国高官谈论起留日学生的”危险思想“,学校领导毫不隐讳地指出:”回国后鼓吹极端危险议论的,都是些不用功的学生。“他们认为努力追求学问的人,不会接受任何颠覆性的思想。这种说法,虽然未必全面,却也相当客观地描绘了当时的留日学生情况。日后的历史证明,与精挑细选的留美学生们相比,几乎没有门槛可言的留日,所培养的基本都是连日语也不会说的”造反派“,当留美学生成为晚清、民国甚至延伸到红色中国的建设者的时候,留日生基本都是 ”革命者“.
1903年8月,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就向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提议,两国应当共同对留日学生严加管理。9月,在中日商约会议中,庆亲王奕匡和张之洞又向日本提及此事。多次沟通之后,日本文部省也认为,中国留日学生对政治的酷爱和参与,已经超出了学生的界限,必须加以限制。1905年 4月,日本文部省训令相关学校,中国留学生中有”议论本国政治、举动不当“者,学校和教师必须深刻注意此点,”使彼等不失学生本分“.
在这样的期待之中,1905年 9月就有日本报纸盛传,政府将公布《清、韩学生取缔规则》。这引起了中国留学生们的关注,其焦点并非”取缔“,而是将中国与已经沦为日本殖民地的韩国相提并论。留学生的代表杨度等人,多次约见中国驻日本公使杨枢,要求”决不与韩人同等,受此特别之法“,日本文部省也声明,”取缔规则“纯系讹传。
11月2日的《规则》一颁布,留学生们以为是传说中的”取缔规则“,群起而攻之。
◆罢课争议
《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则》公布之后,应中国驻日使馆的要求,”留日学生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在总干事杨度的主持下,开会讨论。但因到会人数太少,极度延宕,最后于11月21日进行了逐条研究。”总会“是个被中国官方认可的留学生自治机构。
”总会“认为,《规则》中的第九、十两条不妥,是对中国学生的侮辱和歧视。于是,”总会“在11月28日向公使馆提交了报告,要求对日本政府交涉。公使杨枢随即向日本外务省递交了照会,请外务省咨会文部省研究。按惯例,日本政府将在2周后正式答复。
但是,学生们等不及了,而且在等待的过程中,针对公使杨枢及”总会“总干事杨度的不利传言,开始流传,两人收到了不少充满敌意的来信。
11月30日,弘文学院、经济学堂、早稻田大学、清国留学生部、大成学校、成城学校、东斌学校、东业实业学校等8所学校的留学生代表,开会商讨对策。
12月4日,弘文学院中国留学生首先停课,表示抗议。
12月5日,300名中国留学生聚会于”富士见楼“,认为《规则》有辱中国国体,要求日本政府废止,同时决议集体罢课,退学回国。
留学生程家柽发表《反对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之理由》,刊于东京《朝日新闻》,倡议罢课退学,文词相当激昂:”既深恶祖国专制,志于推翻,又何苦郁郁受异国专制压迫?“
6日起,这群学生发起成立”各校联合会“(”联合会“),以便敦促全体同学参与罢课。这是留日学生的第二个大组织。
”联合会“制订了《学生自治规则》《纠察学生自治规约》等,甚至组织了”纠察队“,配备短刀或手枪,对不参与罢课退学的同学进行武力威胁,双方发生了不少冲突。”纠察队“宣称:”如不回国,众必杀之“.继续上课听课的,一律以”汉奸“治之。早稻田大学共有10个班级的中国学生,各班派代表投票,4票同意罢课,6票反对,但罢课者随即封堵教室,导致了全体学生”被“罢课。
主张理性应对的留日学生会总干事杨度和中国公使杨枢,则收到了死亡威胁,据亲历者张篁溪回忆:”遂有匿名投书于使馆者,或称将置公使于死地,或云将剪公使发辫以示儆“,甚至有传单宣称”二杨之罪,不容于死“.
罢课以及”被“罢课的规模很快就扩大到了17所学校8000余人,几乎囊括了在日的所有中国留学生。
◆杀声四起
”激进派“的骨干,多是同盟会的成员,宋教仁、胡瑛等革命党人都大力鼓吹退学归国,顺势将革命的火种带回国内去。胡瑛选为学生联合会会长。革命党人秋瑾,也是激进派。不少没加入”组织“、或对政治不感兴趣的学生,在”纠察队“的武力威胁下,只能沉默,但是,同盟会内部的不同声音却难以遏制。胡汉民、汪精卫就认为,不应盲目回国,即便是为了革命也要坚守在日本,先办好《民报》这样的舆论阵地。胡汉民指出:”退学归国是下策,且本党新成立党机关报,始发刊第二期,若一哄回国,无异为根本动摇,使仇外者快意,至谓相率归国即行革命,尤属幼稚之见。“正在欧洲旅行的孙中山,也致电汪精卫,反对退学回国,以免革命势力被政府一网打尽。
同盟会的分裂迅速公开化,秋瑾在公开场合甚至要求判处胡汉民、汪精卫死刑,汪精卫则在之前的学生大会演讲时,就被”联合会“的人砸场,那群人没等汪精卫把话说完就高喊,”打、打之声四隅并起,而拍桌者、顿足者,复参杂其间“.
据亲历者张篁溪回忆,秋瑾发威是在6日的学生联合会会议上,当大家决议”全体退学归国,义无反顾“后,主持人胡瑛问:”有不归国者,奈何?“这时,秋瑾大声说:”胆小怕事之流,应置之死,毋留害群之马!“大家于是高喊:”杀之可矣!“”于是,杀、杀之声大起,复有人高呼:‘勿为已甚,稍留地步,如何?’秋瑾闻之怒甚,由衣裳中出一小刀,掷置案上,曰:‘首鼠两端者,请视此!’“于是,”各缄默无言,而力争取消全部《规程》(即日本政府的《规则》)之决议,乃得顺利通过。“
这一年,秋瑾正好30周岁,汪精卫22周岁,胡汉民26周岁。此时的同盟会,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原兴中会派系(广东人为主),与黄兴为首的原华兴会系(湖南、湖北人为主)、陶成章为首的原光复会系(江苏、浙江人为主),内部纷争不断。围绕日本”取缔规则“发生的分歧,背后未必没有门户之争。
吊诡的是,尽管罢课、退学闹得纷纷扬扬,激进派慷慨激昂,却居然没人认真细读日本政府发布的《规则》,根据湖北公费留学生、同盟会会员黄尊三的日记记载,当大家开会讨论是否先把情况搞清楚时,”众以为不必调查,即日停课,多数举手,一哄而散“.
其实,日本政府文件,并没有针对中国学生的任何歧视,包括最引起不满的第九、十两条,对日本本土学生也是常态的管理方式。第九条要求对在外住宿的中国学生”须受校外之取缔“,这个”取缔“一词的语意并非汉语的”取缔“,留日学生景梅九解释说:”这‘取缔’本是日本名词,在中国可以译作‘约束’或‘禁管’“,也就是要对在外住宿的学生加强管理的意思;第十条的”性行不良“,也是日本教育规章中的常见词,有基本的定义范围,并非专用于中国学生,更非可以任意解释的词汇。但是,”当时之速成生多不通日文,误会日本政府取缔中国留学生,愤其无礼“,再加上很多人根本就不愿意找出日本政府的《规则》原文看看,想当然地将其当作此前谣传的”取缔“,于是这一切都被误读成了歧视和侵犯中国学生的人身自由。
◆陈天华之死
对于中国学生的发难,日本社会基本显得十分惊愕与不解,《朝日新闻》甚至对此进行了嘲讽,认为这一事件的原因,一是”清国学生过于狭义解释令文“,二是”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意志“,展现了”其团结亦为薄弱“.
对于学生们的误解,日本政府在12月8日做出了积极回应,解释说这一规则”原为监督此等学校起见,并非羁束清国学生“,并对第九十两条作出了详细说明,特别明确了”性行不良“一词专指”紊品行,害秩序,触刑律“等。
就在这一天,湖南籍的留学生陈天华投海自杀,时年30周岁,与秋瑾同年。这一事件,令日本政府的努力顿时化为乌有,事件被再度激化。
陈天华的自杀,被激进派当作激励斗争的工具,认为陈的自杀是为了”勉励同人,非进到取消取缔规则目的,决勿留东“.
但是,温和派却宣称,陈天华的悲愤,并非针对日本政府的《规则》,而是针对中国留学生的盲目罢课退学及其导致的中国人在日本形象受损。
亲历者张篁溪回忆说:”陈天华投海身殉,留日同人,莫不震悼。联合会人谓:天华为《规程》而死,后死者应继承遗志,再接再厉,百折不回。其不附和联合会者则曰:天华最初即为不赞成停课之人,且有‘停课问题,可了则了’之言,后死者应适可而止,毋负其嘱。两说各以陈天华之死,为其主张之理由,彼此辩论,互不相下。“
张篁溪的记载是公允的。尽管当时的激进派和后来的主流史家,都竭力将陈天华描绘为对日本取缔的抗争,但陈天华在他的《绝命书》中,明确表达了对非理性抗争的失望:”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惟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陈天华还说:”近来青年误解自由,以不服从规则,违抗尊长为能,以爱国自饰,而先牺牲一切私德,此之结果,不可言想。“他解释说,自己自杀的目的,是希望同学们”皆以爱国为念,刻苦向学,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海,为诸君之纪念“.显然,对于日本报纸对中国留学生的负面评价,陈天华是认可的,并且因此而深以为耻,希望自己的死能唤醒同学们的理性,讲求实效,力戒空谈误国。
然而,派系之争已经演变为意气之争,真相变得十分虚弱。
日本政府的解释与陈天华的自杀,发生在同一天,处身夹缝当中的杨度知道日本政府和”联合会“都不会退让,他这个”总会“总干事根本难以了断残局,于是,干脆将公使馆赚来的文件退回,自己则立即动身前往横滨,避开风头。
当晚,”联合会“开会,决议全体归国,但遭到一些温和派的抵制。胡汉民、汪精卫等人在当晚组织了”留学生维持会“(以下简称”维持会“)。至此,留日学生中并存三大组织,官方认可的”总会“,及学生自发组成的”联合会“与”维持会“,后两者针锋相对。
”维持会“认为,这次的事件完全是因误解而起,日本政府的法令无可厚非,”吾辈安能斥其非理“,何况”吾人以何理由而欲反抗所在国之法律“,而且日本政府已经对引起歧义的部分,做了说明,这一《规则》”对于留学同人,实已有益无损“,因此而闹事,纯粹是”认错题目“了,中国学生必须”维持秩序“.这一维持会的支持者和捐款者中,有一个秋瑾的绍兴同乡、24岁的周树人,日后大名鼎鼎的鲁迅。
维持会的成立,激怒了联合会,他们”集合数十人,追踪而至,拥入质问,维持会人自知不敌,相率引避“ .
”联合会“见无法统一思想,只能再度诉诸暴力。12月10日,”联合会“再度召集大会,会场上悬挂的一些标语杀气腾腾:”全体回国,勿受其辱!俯首忍诟,磔杀不贷!“”联合会“要求赞同退学回国的,宣誓画押,凡拒绝者,都把名字写在板壁上,斥为”甘作日本顺民“,并大书四字:”与众共弃“.
会上,有人建议组织”敢死队“,声言:”如不回国,众必杀之“.”敢死队“迅速组成,将武器藏在外套下,在各校巡逻,”遇有拒绝回国之表示,或仍追逐逸乐之行动者,辄加干涉,毫不宽贷“,流血事件时有发生。
在”联合会“的督促下,留学生中的各个同乡会纷纷开会表态。秋瑾在浙江同乡会上再度发威,”袖出短刃,掷案示众,并指名若干之意见不同者,当场宣告死刑“,在这些被她宣判死刑的人里头,就有鲁迅。
在激进派的鼓动和威胁下,大多数留学生根本不敢参加日本政府与中国公使馆主办的沟通活动,退学回国潮开始汹涌,到12月15日离日人数已达2000人,”运送行李之车,仍复络绎不绝“.
”联合会“主力基本回国,”维持会“的入会人数便急剧上升到了2000多人,留学生中的力量平衡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不久,两”会“开始频频接触,并最终达成了共识。在各方的努力之下,日本政府最终宣布暂缓执行《规则》,随即,中国留学生们宣布复课,”联合会“及”维持会“先后解散。
对于这场风波,梁启超认为:”今次之决裂,其原因决非徒在此规则问题也。盖蓄愤甚久,而借此一泄也。“
但是,梁启超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场运动中,充分暴露出来的不择手段的倾向。这种倾向,具有消解一切理性的强大腐蚀力,将对大清国即将展开的政改、乃至一切改革,造成极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