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鸠杖蕴含的孝道

时间:2011-12-20 17:15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雒焕素 点击: 载入中...

 

 

藏于武威市博物馆的木雕鸠鸟

“天伦之乐”.

《王杖十简》

  中华孝文化,渊源流长。但具体有实物见证的,还得从武威鸠杖说起。武威市磨嘴子、旱滩坡、五坝山出土的王杖(鸠杖)以及《王杖十简》、《王杖诏令册》是我国敬老爱老养老最典型、最具权威的历史实物资料。鉴于此,自今年“九九”重阳节始,武威鸠杖自然而然也就成为甘肃省“敬老爱老”的徽标。

  鸠鸟:古羌人的图腾崇拜物

  古人敬老养老,何以会同一只鸟扯上关系?这,还得从图腾崇拜说起。

  原始社会,鸟是许多部落的图腾和祖先。三皇五帝当中的帝喾、颛顼及其殷商、嬴秦的祖先都以鸟为图腾。少昊时,不仅以玄鸟为图腾,其建立的“百鸟王国”,还任命能言善辨的斑鸠专门管理言论。夏、商、周时期,就有许多神鸟的说法。由于周人的祖先为羌人,羌人正是以鸠鸟为崇拜,在他们心目中,鸠鸟就是上天赐予的神鸟。

  在我国各省市出土的一些文物亦充分表明,古羌人的图腾崇拜尤其普遍。《诗经》首篇《关雎》便是通过完整的实体现象去表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就是以鸠鸟起兴,足以可见鸠鸟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汉朝以后,鸠鸟崇拜虽然被凤凰崇拜所替代,但在羌、藏民族中,鸠鸟就是等同于凤凰一般的神鸟。

  “鸠鸟(斑鸠)正式引起封建皇帝的重视,正式受封,还得从汉高祖刘邦说起。根据《风俗通》记载,刘邦与项羽战于京索之间,刘邦败,项羽追。追于一片丛林之中,项羽闻有鸠鸟鸣,以为林中无人,因此而退兵。遂使刘邦得以逃脱。自此,刘邦认为鸠鸟不仅有救命之恩,它还是上天派来的神鸟,后来便把鸠鸟刻于王杖之上,成为一种王权的象征。”武威市博物馆馆长黎大祥说。

  鸠杖:汉代敬老爱老的象征   

  在武威市博物馆,记者见到了一只栩栩如生的木雕鸠鸟。

  这只鸠鸟口含食粒,雕刻精致,神态灵动,振翅欲飞。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只鸠鸟即雕刻于鸠杖之上,由于出土时,杖缺而鸠在。据分析,鸠杖长约2米左右,杖杆是一根精细均匀的硬木,刨削光滑,顶端就是这只灵动的鸠鸟。汉朝时,自刘邦始,鸠鸟作为灵异之物,被刻于王杖之上,赐予老年人,亦称鸠杖。它是朝廷敬老养老的标志。

  黎大祥介绍,这种鸠杖在武威汉代墓葬中曾有多次发现:1959年磨嘴子东汉墓发现3根鸠杖,杖长1.49米,杖身顶端均有一完整的木雕鸠鸟,以母铆镶于杆上。1982年又在这里发现一根鸠杖,被当地群众折损,鸠鸟雕刻极为精美,木鸠保存非常完整,彩绘、木色如初。1984年五坝山墓群23号墓发现一根鸠杖,杖长2.1米,握手处光泽明亮,杖头一只鸠鸟置于其上。1972年在旱滩坡墓群一座东汉早期的墓群中出土的一根鸠杖,置于棺前,鸠鸟喙略残作蹲伏状,张口含食。1987年又在这里发现的汉墓中也出土了一根鸠杖,保存完整。不仅如此,1959年和1981年在磨嘴子墓中先后两次发现了汉代朝廷为老人高年赐鸠杖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根据资料记载:鸠杖在先秦时,是长者社会地位的象征。汉代时,人们以皇帝所赐的鸠杖为荣。汉高祖刘邦(前206-前195)时,下令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汉宣帝(前73-前149)时,建立了高年授王杖(鸠杖)的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由政府授以王杖。东汉时,继承了这一制度。

  鸠为不噎之鸟,赐鸠食时防噎  

  漫步于武威市步行街文化广场,可以看见一座长寿老人手持鸠杖的雕塑。

  老人神态安祥,盘膝而坐,右手紧握鸠杖。鸠杖高悬头顶,鸠鸟雀然而立。老人的身旁,有玩童倚背探头,一老一少,天伦之乐融融相衬……

  传说中,鸠为不噎之鸟,刻鸠鸟于杖头,或置鸠鸟于手杖上端,就是希望老人食时防噎。《后汉书·礼仪志》记载:“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汉制,一尺为23.2厘米,可见王杖很长。《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东汉明帝在位期间(58-76年),曾主持过一次特殊的宴会。普天之下,但凡年满70岁的老人,无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有资格成为汉明帝的座上客。盛宴之上,汉明帝当场赐予老人们美酒佳肴和一柄做工精美的手杖。

  “高年赐鸠杖”一风俗,不仅是在汉朝。《新唐书·玄宗纪》就有记载:“丁酉,宴京师耆老于含元殿庭,赐九十以上几杖,八十以上鸠杖。”李白在《白鸠辞》中亦写道:“天子刻玉杖,镂形赐耆人。”可见,鸠杖不仅是尊老敬老的标志和象征,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孝文化的重视和宣扬。

  《王杖诏令册》:汉代的尊老法典

  汉代授王杖一事,史书记载很简略。此类文字,全国目前只有甘肃武威出土。

  武威磨嘴子出土的《王杖诏令册》保存最为完整,被史学家评为最有价值的一部尊老法典。全文近600字,用27杖木简书写而成,具体内容涉及到多项受法律保护的待遇,不仅有对70岁以上老人的保护政策,而且还覆盖了当时社会的困难群体,如偏重于老年人的政治地位、法律援助、经济支持、生活关怀、社会扶持等。于是,也有人认为,《王杖诏令册》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王杖诏令册》中强调:“高皇帝以来,至本始二年,联甚怜耆老,高年授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之,比于节,吏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并做出规定:“年七十以上,授王杖,比六百石。”即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低于县令,但高于县长的俸禄。《诏令册》中还规定:持王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不下跪,可以在御道上行走;从事各种商业经营免于征税;路人见持鸠杖者要让道,儿女如果虐待持有鸠杖的老人有掉脑袋的危险。70岁以上老人如果触犯法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诉。另外,《诏令册》中对于困难人群也有一定人性化的保护政策:年满60岁以上且无子女的鳏寡老人,从事商业经营不必纳税,种田不必缴田赋,允许开设店铺售酒;如有人愿意奉养此类老人的,可以得到政府特殊的“扶持”。对于孤寡、身体残障的人群,政府不得随意摊派劳役,无论民事或刑事案件都不能捆绑。

  “呜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在汉朝时,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已经存在。前人尚且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今人更应该事亲孝亲,兼爱大众,敬重生命!

  鸠鸟:古羌人的图腾崇拜物

  古人敬老养老,何以会同一只鸟扯上关系?这,还得从图腾崇拜说起。

  原始社会,鸟是许多部落的图腾和祖先。三皇五帝当中的帝喾、颛顼及其殷商、嬴秦的祖先都以鸟为图腾。少昊时,不仅以玄鸟为图腾,其建立的“百鸟王国”,还任命能言善辨的斑鸠专门管理言论。夏、商、周时期,就有许多神鸟的说法。由于周人的祖先为羌人,羌人正是以鸠鸟为崇拜,在他们心目中,鸠鸟就是上天赐予的神鸟。

  在我国各省市出土的一些文物亦充分表明,古羌人的图腾崇拜尤其普遍。《诗经》首篇《关雎》便是通过完整的实体现象去表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就是以鸠鸟起兴,足以可见鸠鸟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汉朝以后,鸠鸟崇拜虽然被凤凰崇拜所替代,但在羌、藏民族中,鸠鸟就是等同于凤凰一般的神鸟。

  “鸠鸟(斑鸠)正式引起封建皇帝的重视,正式受封,还得从汉高祖刘邦说起。根据《风俗通》记载,刘邦与项羽战于京索之间,刘邦败,项羽追。追于一片丛林之中,项羽闻有鸠鸟鸣,以为林中无人,因此而退兵。遂使刘邦得以逃脱。自此,刘邦认为鸠鸟不仅有救命之恩,它还是上天派来的神鸟,后来便把鸠鸟刻于王杖之上,成为一种王权的象征。”武威市博物馆馆长黎大祥说。

  鸠杖:汉代敬老爱老的象征   

  在武威市博物馆,记者见到了一只栩栩如生的木雕鸠鸟。

  这只鸠鸟口含食粒,雕刻精致,神态灵动,振翅欲飞。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只鸠鸟即雕刻于鸠杖之上,由于出土时,杖缺而鸠在。据分析,鸠杖长约2米左右,杖杆是一根精细均匀的硬木,刨削光滑,顶端就是这只灵动的鸠鸟。汉朝时,自刘邦始,鸠鸟作为灵异之物,被刻于王杖之上,赐予老年人,亦称鸠杖。它是朝廷敬老养老的标志。

  黎大祥介绍,这种鸠杖在武威汉代墓葬中曾有多次发现:1959年磨嘴子东汉墓发现3根鸠杖,杖长1.49米,杖身顶端均有一完整的木雕鸠鸟,以母铆镶于杆上。1982年又在这里发现一根鸠杖,被当地群众折损,鸠鸟雕刻极为精美,木鸠保存非常完整,彩绘、木色如初。1984年五坝山墓群23号墓发现一根鸠杖,杖长2.1米,握手处光泽明亮,杖头一只鸠鸟置于其上。1972年在旱滩坡墓群一座东汉早期的墓群中出土的一根鸠杖,置于棺前,鸠鸟喙略残作蹲伏状,张口含食。1987年又在这里发现的汉墓中也出土了一根鸠杖,保存完整。不仅如此,1959年和1981年在磨嘴子墓中先后两次发现了汉代朝廷为老人高年赐鸠杖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根据资料记载:鸠杖在先秦时,是长者社会地位的象征。汉代时,人们以皇帝所赐的鸠杖为荣。汉高祖刘邦(前206-前195)时,下令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汉宣帝(前73-前149)时,建立了高年授王杖(鸠杖)的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由政府授以王杖。东汉时,继承了这一制度。

  鸠为不噎之鸟,赐鸠食时防噎  

  漫步于武威市步行街文化广场,可以看见一座长寿老人手持鸠杖的雕塑。

  老人神态安祥,盘膝而坐,右手紧握鸠杖。鸠杖高悬头顶,鸠鸟雀然而立。老人的身旁,有玩童倚背探头,一老一少,天伦之乐融融相衬……

  传说中,鸠为不噎之鸟,刻鸠鸟于杖头,或置鸠鸟于手杖上端,就是希望老人食时防噎。《后汉书·礼仪志》记载:“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汉制,一尺为23.2厘米,可见王杖很长。《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东汉明帝在位期间(58-76年),曾主持过一次特殊的宴会。普天之下,但凡年满70岁的老人,无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有资格成为汉明帝的座上客。盛宴之上,汉明帝当场赐予老人们美酒佳肴和一柄做工精美的手杖。

  “高年赐鸠杖”一风俗,不仅是在汉朝。《新唐书·玄宗纪》就有记载:“丁酉,宴京师耆老于含元殿庭,赐九十以上几杖,八十以上鸠杖。”李白在《白鸠辞》中亦写道:“天子刻玉杖,镂形赐耆人。”可见,鸠杖不仅是尊老敬老的标志和象征,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孝文化的重视和宣扬。

  《王杖诏令册》:汉代的尊老法典

  汉代授王杖一事,史书记载很简略。此类文字,全国目前只有甘肃武威出土。

  武威磨嘴子出土的《王杖诏令册》保存最为完整,被史学家评为最有价值的一部尊老法典。全文近600字,用27杖木简书写而成,具体内容涉及到多项受法律保护的待遇,不仅有对70岁以上老人的保护政策,而且还覆盖了当时社会的困难群体,如偏重于老年人的政治地位、法律援助、经济支持、生活关怀、社会扶持等。于是,也有人认为,《王杖诏令册》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王杖诏令册》中强调:“高皇帝以来,至本始二年,联甚怜耆老,高年授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之,比于节,吏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并做出规定:“年七十以上,授王杖,比六百石。”即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低于县令,但高于县长的俸禄。《诏令册》中还规定:持王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不下跪,可以在御道上行走;从事各种商业经营免于征税;路人见持鸠杖者要让道,儿女如果虐待持有鸠杖的老人有掉脑袋的危险。70岁以上老人如果触犯法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诉。另外,《诏令册》中对于困难人群也有一定人性化的保护政策:年满60岁以上且无子女的鳏寡老人,从事商业经营不必纳税,种田不必缴田赋,允许开设店铺售酒;如有人愿意奉养此类老人的,可以得到政府特殊的“扶持”。对于孤寡、身体残障的人群,政府不得随意摊派劳役,无论民事或刑事案件都不能捆绑。

  “呜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在汉朝时,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已经存在。前人尚且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今人更应该事亲孝亲,兼爱大众,敬重生命!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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