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型催化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型催化助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祁丰助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厂址位于甘肃省张掖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新型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为16000㎡,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年产500二壬基萘磺酸生产线一条。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磺化废气和蒸馏不凝气。
废水:酸雾吸收废水、水洗废水、减压蒸馏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固废:主要是酸渣、生活垃圾等。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磺化废气引入酸雾吸收塔(二级喷淋吸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蒸馏不凝气随真空泵带出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
2、废水:
减压蒸馏废水和水洗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酸雾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固废:酸渣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张掖市垃圾焚烧厂。
4、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消声等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经治理后,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均较小;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公示及公共参与问卷调查结果,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550351429@qq.com进行索取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0日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