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无辜残杀4人的故意杀人犯张亮成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2010年7月2日19时许,凉州区柏树乡柏树村五组村民冯志虎家发生一起凶杀惨案,冯志虎的妻子赵丽霞(28岁)与3名年幼的孩子(两男一女,最大四岁半、最小两岁四个月)被杀害。经查,2009年,冯志虎的妹妹冯水兰(化名)与凉州区柏树乡右三村二队犯罪嫌疑人张亮成的儿子订婚,后因感情不和,在2010年6月份双方协议退婚,退婚后张亮成对冯水兰及其家人怀恨在心。2010年7月2日19时许,张亮成酒后产生报复行凶恶念,遂持刀闯入冯水兰家中,先后多次用刀刺戳在家的冯水兰嫂子赵丽霞和3个年幼的孩子,致4人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亮成作案后逃匿,次日向守候的公安人员投案。法院认定,张亮成滥杀无辜且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抵销其所犯罪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亮成死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3月8日上午将张亮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