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本身终究有一天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不过务实地看,当下,城管不可能取消,这是个牵一发动全身的事情
继最近两周持续刊发关注城管执法尴尬的报道和分析后,7月17日的有关媒体再次聚焦城管,报道和分析称,“一地城管出事,全国城管蒙羞”,并认为,走出城管执法尴尬需要社会各方支持。
其实回溯起来,在此之前,为了改善形象,城管自身其实也有不少作为。譬如江苏就曾规定,在实施执法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敬礼,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严禁酒后上岗执法。武汉城管也曾采用过沉默注视不动手执法,以避免发生纠纷……前两年,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出炉。报告建议,城管人员可利用多种媒介手段,主动传达亲民态度,以诙谐、幽默的方式改善其公众形象。还有地方的城管出书为城管正名。但是无一例外,这些措施起到的效果不大,甚至还被公众所嘲笑。
很明显,城管的形象不是被妖魔化,如果偏执地这么认为,大概是本末倒置了——没有城管自身形象的不佳,何来城管形象的“妖魔化”。不否认,城管遭受的骂名,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为相关执法部门承担的,因为这些部门有意或者无意让渡了部分城市管理职能,才让城管组织应运而生。从根本上说,城管本身终究有一天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不过务实地看,当下,城管不可能取消,这是个牵一发动全身的事情。于此而言,目前需要和可以做到的是,对现有的城管制度进行完善,最大程度降低城管负面影响,提升其存在的效率。
正是因此,城管权力应受到明确限制。如果仅仅试图通过一些“表面工程”、媒介手段改善形象,只会南辕北辙。一个执法部门,首先应该将其权力限制起来,也就是城管的权力半径应该受到规范和限制。这些年,不少地方不仅不限制,反倒继续扩大城管的执法权限,滋生的问题很多,甚至出现多起城管部门领导收受贿赂保护违章建筑的案例。权力越大寻租机会越多、恣意妄为也就更难避免,这是个常识,亟待反思。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