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参保人员住院不再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

时间:2014-09-22 20:2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4年兰州市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精神,医疗保险牌证工本费中“基本医疗保险证工本费”属2014年兰州市取消、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鉴于此,兰州市医保局决定,即日起,凡与兰州市医保局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全市城镇基本医疗(离休人员统筹医疗保险证除外)、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参保人员住院手续时,只收取社会保障卡和单位介绍信,不再收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我省上了“黑名单”的患者再次住院将不能再享受医保优惠政策
  • 临夏州遭受暴洪灾害 截至19日15时,已确认12人死亡、4人失踪、
  • 我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参保患者门诊和住院报销比
  • 兰州市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我省四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政策咨询可拨打12333
  • 准新郎受伤住院准新娘撑起“一个人的婚礼”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