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消费者纪中举最近向七里河区工商局投诉称,他委托甘肃御翔玛雅房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站阳光店购买二手房,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玛雅公司业务员就催促其与他们签订了《代收定金同意书》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并收了他一万元定金。到家后感觉不对,与玛雅公司交涉要求其退还定金,遭到拒绝,求助工商局给予帮助。
接到投诉后,七里河区工商局立即与玛雅公司西站阳光店联系,并调取查阅有关文件合同,认真分析,仔细对比,很快发现玛雅公司西站阳光店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规范行为,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很快在七里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的主持下,玛雅公司西站阳光店与消费者纪中举签订了《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同时退还了一万元定金,这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