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不少消费者会选择外出旅游,七里河区工商局发布旅游和购物警示,提醒消费者文明旅游、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一是慎选旅行社,仔细签订合同。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的旅行社,不要被低价宣传诱惑,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交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对方出具正式发票以及明确详细的旅游线路、服务项目和食宿标准,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二是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消费凭证,如发生强制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不能现场协商解决,要保持冷静,保留证据,旅游结束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旅行社协商,或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各大商场和服装专卖店的“打折风”愈刮愈烈,商家提价后再打折、商品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需要多加留意,因为商家的口头承诺是不能作为任何依据的。市民也不要被商场里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理性消费。而且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内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交涉,减少损失。 四是注意用餐安全。外出就餐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信誉高的餐馆。在接受餐饮服务时,应先了解价格和所谓的优惠或打折的范围和折扣率,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提出。
五是依法理性维权。外出旅行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收集相关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及时向辖区12315投诉中心等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