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白银讯据白银日报报道(记者魏巍)为有效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白银区下发通告,严禁在辖区内焚烧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及各种农作物收成后剩余的物质,严禁在城区裸露土地、居民小区、垃圾临时堆放点、企业厂区废弃物堆放点及农村道路两侧、村道巷尾、田间地头进行焚烧处理。
该区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垃圾、秸秆焚烧工作负总责,环保、城管执法、公安、农牧等部门配合协调,及时制止、查处垃圾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自治机构负责做好物业小区内的焚烧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和定点投放各类可燃垃圾杂物。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对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等进行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号召广大群众要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并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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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