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带东西生邪念拿朋友银行卡取现逃匿
大西北网白银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赵野)让朋友将身份证及银行卡带回宿舍,不料朋友半路心生邪念,盗窃现金后,一去不复返。12月16日记者获悉,白银市平川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2016年6月26日,骆某某将银行卡和身份证让张某某带回宿舍。张某某将骆某某的身份证放回宿舍后,持骆某某的银行卡来到平川区一银行,从该卡内取走现金3300元后逃匿至新疆乌鲁木齐。2016年7月6日,张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某出租房内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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