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构工程诈骗90万男子获刑8年
大西北网白银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赵野)虚构承包工程事实,骗取他人信任,收取保证金90万元,后出具借条。10月19日记者获悉,平川区法院日前依法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其未退赔的87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据了解,2014年10月,张某某谎称其承包了某发电站二期工程道路平整及土方拉运工程,骗取李某某的信任后,在平川区两人签订了一份道路平整及土方拉运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某承包该项工程,工程期限自2014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3日,运输距离20公里,运费每公里13万元。合同签订后,李某某支付工程保证金20万元,张某某将这2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
2014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以上述同样的谎言骗取王某某的信任后,与王某某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约定王某某承包该工程,工程期限自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30日,运输距离50公里,运费每公里13万元。合同签订后,王某某分两次支付张某某工程保证金70万元,张某某将7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2015年12月、2016年2月张某某向王某某分两次共还款2万元,2016年3月张某某向李某某还款1万元。同月,被告人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平川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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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