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涉恶案件中存在在校学生参与的问题,向该区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及时整改,维护校园安全,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防止黑恶势力渗透校园。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介绍卖淫涉恶案件中发现,该涉恶团伙利用在校学生社会阅历浅、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大肆拉人头、造声势,组织部分在校中学生参与“站场子”、要账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扰乱学校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针对以上情况,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校园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完善辖区各学校校园风险管控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提高教师及安保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案,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进”工作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学校和线索排查工作;探索开展学生心理教育,及时开展对“边缘学生”的心理干预,教育引导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司法机关、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家长开展“母亲教育”等亲职教育,完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常规内容,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整治校园内外治安环境,排除安全隐患,营造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表示将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该院主管副检察长还带领办案人员分别走访约谈了涉案学生所在的多所学校,就提高学生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督促学校履行落实教育职责。针对该案中有部分参与学生就读于兰州市属、甘肃省属学校的情况,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检察院进行了专门的书面报告,建议上级院向市属、省属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发出相关检察建议。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