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25日至8月26日,城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康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故意伤害、赌博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康某某以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典当行”为依托,与借款人口头约定高息,在收取“砍头息”后放款。当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全额偿还借款时,纠集、指使被告人侯某某、史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人采取贴身不间断跟随、张贴标语等软暴力方式,强迫借款人签订借款金额远高于实际本金的借款合同,进而利用该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强迫借款人以汽车、房产等物品作为抵押,强拿硬要,进而侵吞相关财产,实现侵占借款人及其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被告人康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在兰州、天水、定西、庆阳等地向他人讨要债务,致使多人家庭破碎,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康某某为组织者、纠集者,李某某、侯某某为积极参加者,史某某、李某某、孙某某、邓某某等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犯罪集团形成以来,共组织实施犯罪18起,其中,寻衅滋事8起,虚假诉讼7起,故意伤害2起,赌博1起。
此案涉及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影响面大,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该案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规程进行了法庭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连续两日的庭审,充分显示了城关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维护社会稳定,重拳“扫黑除恶”的决心。城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加快涉恶案件办案进度,全面完成“六清”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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