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致王映霞的情书:我很真心 可以为你而死

时间:2012-05-07 09:06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陈子善 点击: 载入中...



郁达夫与王映霞(来源:资料图)




郁达夫致王映霞书简一通,书于“幻社出版部制”之“原稿纸第一号”,规格为12×30字,共两纸,有编号,紫墨水钢笔书写。现据原信照录如下:

映霞君:

十日早晨发了一封信,你在十日晚上就来了回信。但我在十日午后,又发一封信,不晓得你也接到了没有?我只希望你于接到十日午后的那封信后,能够不要那么的狠心拒绝我。我现在正在计划去欧洲,这是的确的。但我的计划之中,本有你在内,想和你两人同去欧洲留学的。现在事情已经弄得这样,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接到了你的回信之后,真不明了你的真意。我从没有过现在这样的经验,这一次我对于你的心情,只有上天知道,并没有半点不纯的意思存在在中间。人家虽则在你面前说我的坏话,但我个人,至少是很sincere的,我简直可以为你而死。

沪上谣言很盛,杭州不晓得安稳否?我真为你急死了,你若有一点怜惜我的心思,请你无论如何,再写一封信给我!千万千万,因为我在系念你和你老太太的安危。啊啊,我只恨在上海之日,没有和你两人倾谈的机会,我只恨那些阻难我,中伤我的朋友。他们虽则说是在爱我爱你,故而出此,然而我伯刚那里,好几天不去了。因为去的时候,他们总以中国式的话来劝我。说我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他们太把中国的礼教,习惯,家庭,名誉,地位看重了。他们都说我现在不应该牺牲,(损失太大)不应该为了这一回的事情而牺牲。不过我想我若没有这一点勇气,若想不彻底的偷偷摸摸,那我也不至于到这一个地步了。所以他们简直不能了解我现在的心状,并且不了解什么是人生。人生的乐趣,他们以为只在循轨蹈矩的刻板生活上面的。结了婚就不能离婚,吃了饭就不应该喝酒。这些话,是我最不乐意听的话,所以我自你去后,尚贤坊只去了一两趟。

此外还有许多自家也要笑起来的愚事,是在你和我分开以后做的。在纸笔上写出来,不好意思,待隔日有机会相见时再和你说罢。

我无论如何,只想和你见一面,北京是不去了。什么地方也不想去,只想到杭州来一次。请你再不要为我顾虑到身边的危险。我现在只希望你有一封回信来,能够使我满意。

                                                      达夫二月十日午后

在现存郁达夫致王映霞书简中,此信按时间排列为1927年第四通,也是所有书简的第四通。初收入1982年5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初版《达夫书简—致王映霞》(王观泉编,以下简称“《达夫书简》”),先后编入《郁达夫文集》(广州花城出版社、香港三联书店联合版)和《郁达夫全集》(有浙江文艺出版社版和浙江大学出版社版,后者搜集最为齐全)。2008年6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经过修订的《达夫书简》第三版,这封书简仍收录在内。

经与原件核对,排印稿有两处出入,一为书简第二自然段也即原信稿第一页最后一句“然而我”后无任何标点符号,似未完。《达夫书简》初版本此句后为“……”,三版本此句后为“。”,均为编者所加,拙见应保持历史原貌,另加注说明;二为书简第三自然段中“循轨蹈矩”一词,《达夫书简》第三版规范为“循规蹈矩”,拙见也大可不必,也应保持历史原貌“循轨蹈矩”为宜。

此信落款“达夫二月十日午后”,实有误,需略作考证。信开头说得很清楚,“十日早晨发了一封信,你在十日晚上就来了回信。但我在十日午后,又发了一封信,不晓得你也接到了没有?”这里所说的“十日午后,又发了一封信”,显然不是指此信,而是指此信之前的一封信,已不存,因为既然“十日午后,又发一封信”,此信何以再落款“二月十日午后”?不可能同时有二个“十日午后”。

查郁达夫1927年2月1日至16日的《穷冬日记》,有如下记载:

(十日)吃过午饭,又有许多文学青年来访,就和他们出去,同时又写了一封信给映霞。大约我和她的关系将从此终断了。

(十一日)晚上又接到映霞的来信,她竟明白表示拒绝了。也罢,把闲情付与东流江水,想侬身后,总有人怜。……半夜里醉了酒回来,终于情难自禁,又写了一封信给映霞。

两相对照,可知《穷冬日记》所记1927年2月11日“晚上又接到映霞的来信,她竟明白表示拒绝了”,与此信中对王映霞所说的“我只希望你于接到十日午后的那封信后,能够不要那么的狠心拒绝我”,正好上下衔接吻合,据此应可断定此信的写作时间为1927年2月11日,也即《穷冬日记》1927年2月11日晚所记的“终于情难自禁,又写了一封信给映霞”的这封。何以落款时间变成了“二月十日午后”,很可能当时是郁达夫酒后笔误。

当时郁达夫刚认识王映霞不久,两人尚未进入热恋,王映霞且对郁达夫的追求表示了拒绝,因此,郁达夫此信是一通情书,当无可怀疑,何况紫色正是当时男女间书写情书的专用墨水。郁达夫在信中对王映霞倾吐情愫,甚至说出“我简直可以为你而死”这样的话,无非是要表明他对王映霞是一往情深,希望王映霞接受他的火热的爱。

郁达夫是在友人孙百刚(此信中郁达夫写作“伯刚”)家中结识王映霞的,郁达夫1927年1月1日—31日的《村居日记》中对此有明确的记载,1月14日日记记云:“从光华出来,就上法界尚贤里一位同乡孙君那里去。在那里遇见了杭州的王映霞女士,我的心又被她搅乱了,此事当竭力的进行,求得和她做一个永久的朋友。”孙百刚后来也写了《郁达夫外传》(1982年4月浙江人民出版社版)详记其事。

但是,孙百刚等友人对郁达夫追求王映霞并不赞同,这在这通情书中已有所反映,之所以“伯刚那里,好几天不去了”,就是因为孙百刚他们不断提醒他“不应该为了这一回的事情而牺牲”。而信中又谓“我只恨那些阻难我,中伤我的朋友”,不但是指孙百刚等,还应该包括叶灵凤等几位“创造社小伙计”,叶灵凤与潘汉年等当时又在创造社内另组“幻社”,郁达夫此信所用信笺就是“幻社出版部制”稿纸。

叶灵凤晚年在不止一篇回忆文字中提到此事。他在《郁达夫二三事》中回顾了与郁达夫的交往过程后,就谈到“后来为了反对他追求王映霞,我和其他几个朋友都和他闹翻了。他在《日记九种》里曾说有几个青年应该铸成一排铁像跪在他的床前,我猜想其中有一个应该是我”。在《读郁达夫<集外集>》中又说:“在当时许多较年轻的朋友中,包括我自己在内,大都是对王映霞不满的,认为是她害了达夫。”可惜叶灵凤直至去世,也未见到郁达夫这通书简,否则,他的回忆又可多一份证明了。

郁达夫这通情书连同其他大批致王映霞函,原来当然归王映霞所有,1939年在战火中失落,为粤汉铁路局燕孟晋先生在熊熊火堆中抢出,后又归我的前辈并同事林艾园先生所有,“文革”结束后由郁达夫友人、作家许杰先生介绍,物归原主。林先生曾写《郁达夫书简保存情况》一文记述其经过。王映霞又将包括此信在内的十多封郁达夫书简赠送香港李远荣兄,李兄后来将其出让,由我中介,所以我幸得此信,留作我长期研究郁达夫的一个纪念。此信流传有绪,而除了写信人郁达夫和抢救出此信的燕孟君,其他与此信有关的王映霞、许杰、林艾园、李远荣诸位,我都认识,或师或友,而今除了李兄,均归道山矣。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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