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李道宗也许算得上是最无辜的一个。
从个人品质来看,由于他早年曾因贪赃受贿而一度下狱,遭到罢职免官和削除封邑的严厉惩罚,所以李道宗深刻汲取了教训,越到后来就越是谦恭自持。史称他“晚年颇好学,敬慕贤士,不以地势凌人”,因而深受时人称誉,“为当代所重”。
此外,从政治表现来看,李道宗既不像薛万彻那样隶属于房遗爱的小圈子,也不像吴王李恪那样被视为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而且平日里既无反动言论,更无谋反形迹,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韬光养晦、淡泊自守的人物。
但即便如此,李道宗同样逃不开长孙无忌的陷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很不幸,唯一的原因仅仅是“长孙无忌、禇遂良素与道宗不协”。
所谓“不协”,也就是双方的关系不太和谐。
在当权者长孙无忌的眼中,无论是“当世名将”的金字招牌,还是“为当代所重”的社会名望,都是苍白无物、不值一文的,只要你胆敢和他“不和谐”,你的末日就到了。
永徽年间,长孙无忌的政治哲学基本可以化约为这么一句话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敌人!
遭长孙无忌陷害的另一个人驸马都尉执失思力,也是贞观朝的一员勇将。他是东突厥人,本是颉利可汗的心腹重臣,东突厥覆灭后归降唐朝,任左骁卫大将军,娶了高祖的女儿九江公主。贞观年间,执失思力在平定吐谷浑、北伐薛延陀的战争中也曾立下战功。这个人究竟是哪里得罪了长孙无忌,史书没有记载,但估计也是和李道宗一样,与长孙无忌不太“和谐”,所以就一并被清洗了。
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二月,审理了三个多月的“房遗爱谋反案”终于尘埃落定。
在长孙无忌的压力下,高宗李治无奈地颁下了一道诏书:将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斩首;赐李元景、李恪、高阳公主、巴陵公主自尽;将宇文节、李道宗、执失思力流放岭南;废李恪的同母弟蜀王李愔为庶人,流放巴州(今四川巴中市);贬房遗直为春州铜陵(今广东阳春市)县尉;将薛万彻的弟弟薛万备流放交州(今越南河内市);罢停房玄龄在宗庙中的配飨(以功臣身份配享于太宗别庙中的祭祀牌位)。
这个结果不仅令朝野感到极度震惊,而且同样大大出乎高宗李治的意料。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性骚扰案居然牵出了一个这么严重的政治案件,还把一帮元勋重臣和皇亲国戚一举打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李治深感困惑,他不相信这些人全都参与了房遗爱的谋反,可是在长孙无忌威严的目光下,李治也只能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在长孙无忌早已拟定的诏书上缓缓地盖下天子玉玺。
诏书颁布之前,李治决定以他微弱的力量进行最后的努力,恳求长孙无忌留下其中两个人的性命。
他们就是荆王李元景和吴王李恪。
面对以长孙无忌为首的一帮宰执重臣,年轻的天子流下了无声的泪水,他用一种哀伤而无力的声音说:“荆王,朕之叔父,吴王,朕兄,欲匄其死,可乎?”
“匄”(gài),同“丐”,乞求的意思。此时此刻,早已大权旁落的李治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乞求了。
然而,天子的乞求却遭遇了死一般的沉默。因为长孙无忌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他不开口,其他大臣就更是不敢吱声。
许久,长孙无忌向兵部尚书崔敦礼使了一个眼色,崔敦礼随即出列,用一种中气十足的声音回应了天子的乞求。
两个字不可。
那一刻,李治感觉自己的天子颜面荡然无存。
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长孙无忌要做的事情,整个大唐天下无人可以阻拦。
该砍头的砍头,该赐死的赐死,该贬谪的贬谪,该流放的流放
一个都不饶恕!
行刑的那一天,薛万彻面无惧色地站在刑场上,对着那些奉旨监斩的昔日同僚大叫:“薛万彻大健儿,留为国家效死力固好,岂得坐房遗爱杀之乎?”
临刑前,薛万彻从容脱下上衣,光着膀子叫监斩官快点动手。据说,刽子手慑于薛万彻的气势,手脚不停打颤,以至于连砍两次都砍不断薛万彻的脖子,薛万彻厉声叱骂:“干嘛不用力?”刽子手鼓足勇气砍下第三刀,薛万彻的头颅才应声落地。
而吴王李恪在接到赐死的诏书后,则面朝苍天,发出一句可怕的诅咒:“长孙无忌窃弄威权,构害良善,宗社有灵,当族灭不久!”
没有人会想到,李恪临死前的这句诅咒竟然会一语成谶。
显庆四年(公元659年)七月,也就是在房遗爱案爆发的短短六年后,长孙无忌也同样遭遇了家破人亡的命运。当白发苍苍的长孙无忌在偏僻荒凉的流放地黔州(今重庆彭水县)被逼自缢的时候,不知道他的耳旁会不会响起李恪的这句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