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战进入1948年,战局对国民党一方越发不利,11月,东北全境全被“共匪”占据,徐蚌战场上黄百韬兵团全军覆没;12月,黄维兵团被团团包围,从徐州撤退的30万军队亦是步履维艰。
1949年1月,蒋介石宣布下野前3天,也就是1月18日,任命陈诚为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蒋经国为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5月19日,陈诚颁佈《台湾省戒严令》:自5月20日零时起在台湾省全境(含台湾本岛、澎湖群岛及其它附属岛屿)实施戒严。戒严,这个临时措施,在台湾总共“临时”了38年又56天,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久的戒严。
整肃“福萨摩”
《台湾省戒严令》颁布后,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情势持续恶化,被迫于12月迁台。跟随国民党政权一同来到台湾的还有一百多万军政人员和数十万平民,当然也很可能混入大量“共谍”。提起“共谍”,蒋介石就痛心疾首,内战中,国民党内处处潜伏着“共谍”,军政大事毫无机密可言,战场上处处丧失先机陷于被动,最终一败涂地。蒋介石带领残兵败将撤到台湾后,第一要务就是谨防“共谍”渗透。
迁台后,警备总司令部将台湾省全境分为五个戒严区。台北市戒严区:以警备旅旅长任世桂兼任戒严司令,宪兵第四团团长曾佑民兼任副司令;北部戒严区:包括台北县、新竹县和基隆市、新竹市,以第六军军长戴朴兼任戒严司令;中南部戒严区:包括臺中县、台南县、高雄县和彰化市、嘉义市、屏东市,以第八十军军长唐守治兼任戒严司令;东部戒严区:包括花莲县、台东县,以宪兵教导第一团团长欧廷昌兼任戒严司令。澎湖戒严区:包括澎湖群岛全部,以马公要塞司令李振清兼任戒严司令。到1949年底,又陆续颁布了一些相关管制法令:《戒严期间防止非法集会结社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规定实施办法》、《戒严期间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惩治叛乱条例》等。
“戒严”之下,人民无结社、集会、请愿、游行的自由,不得组织新党、创办新报纸。军方可以取缔其认为“有碍军事”的言论、新闻、杂志、标语及其他出版物,军事法庭可以审判所谓“匪谍”、“叛乱”罪等等。台湾当局一句“戒严”,从此限制了人民生活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得以借此镇压民众的反抗。
为了防止“共谍”进入政府,1949年7月9日,台湾省政府开始全面实行省政府员工的连坐保证制度,未有保证人具保者不予雇用。从公务人员开始,该制度逐步扩及到台湾社会几乎所有公私机构单位,成为戒严时期遍及台湾绝大多数人口的基本政治审查制度。
消灭“共谍”绝不手软
就在国民党对“共谍”严防死守之时,对岸却从未放弃对台湾的渗透。早在1947年10月,共产党人就成立了台北市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台大医院台湾共产党党员为主要干部。此后,又成立草山支部、专卖局支部、台北电信局支部、士林热带医学研究所支部、双园支部、和尚州支部及第一至第五之台北街头支部等等。不过,从现在的资料看,除台北市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有较严密的组织之外,其余支部并不真实存在,最多也仅以读书会形式存在,宣传左翼思想而已。
1949年10月,共产党员郭琇琮以读书会等形式扩充委员会,并将台湾省地图与《台北市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书》等资料,交给共产党员林秋兴带回大陆。不久,林秋兴在基隆被捕,国民党按图索骥,迅速逮捕了郭琇琮等重要干部。台北市工作委员会遭台湾保密局破获后,台湾政府即举行未公开之审判,初判将读书会成员中涉案情节重大的郭琇琮、吴思汉、谢涌镜等十人判处死刑。
1950年9月21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将所谓“匪台北市工作委员会叛乱案”的判决书呈报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最后定夺。为了杀一儆百,蒋经国决定将初判12年的刘永福、蔡炳、李东益三人与无期徒刑的谢桂林改为死刑,加上苏友鹏、吴振寿十几人均加重刑期。今日看来,这些所谓的“共谍”绝大多数是冤枉的,如苏友鹏不过是阅读《狂人日记》、吴振寿则只是帮李东益修理收音机。
在贫穷的年代,台湾人均月薪是200元,而检举“匪谍”的奖赏却常高达20万元,大量冤假错案便应运而生。一位中学英语老师,因为思想“左倾”而被监禁了17年。据说,罪证之一是他有一本《汤姆历险记》,作者是马克·吐温,和马克思有关系,都姓“马”。今天为人们熟知的作家柏杨、李敖、陈映真,都曾在戒严年代被捕入狱,知识分子、进步青年是当年“白色恐怖”严厉打击的主要对象,他们纷纷成了“政治犯”、“思想犯”。
龙应台引述了一组数据:仅20世纪50年代,国民党当局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有29407件,受难人大概有14万人。当时所谓的“匪谍”里,真正的共产党人只是极少数。
严禁唱“红歌”
据台湾作家廖信忠回忆:80年代初,台湾小学教育的课程还保留着“保密防谍”教材。教材里面有许多的小故事,不外乎受不了美色诱惑、食物诱惑或金钱诱惑就出卖了机密和情报等。小朋友哪懂得那么多大人的世界啊!只有每次在保密防谍的演讲比赛上,最后总是要加一句“小心匪谍(音拉长),就在你身边(加重语气)”,然后再重复一次。
在戒严时期,不但要严防“共碟”渗透,更要防备对岸的思想,不仅是书籍,音乐也被政治审查。当时,国民党当局实施歌曲审查制度,未通过的歌曲要修改到合格才可以出版。审查歌曲每周一次,1979年到1987年共审查了320期,930余首歌曲遭禁。
歌曲被禁的理由不一而足,有的被认为是意淫、文词轻佻、妨害社会善良风俗的“靡靡之音”,有的则被认为是为“匪”宣传、隐含政治暗示等。“我的热情,啊,好像一把火……”这首后来热到大陆的《热情的沙漠》被禁的理由是,当局认为歌中的“啊”太淫秽,容易让人产生性幻想。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被禁有几种说法,其中最可笑的是被引申为期待八路军来,是“为匪宣传的左倾歌曲”。早期台湾流行歌后姚苏蓉被禁的歌曲高达八九十首,其中她的代表作《今夜不回家》,因为“家”被认为代表大陆,而“不回家”违反了“反攻大陆”政策,所以被禁。齐豫的《橄榄树》、罗大佑的《鹿港小镇》也曾被禁或被要求修改歌词,台湾民众多能哼唱的闽南语歌曲都曾被列为禁歌。《四季红》因为影射红军,被迫改成《四季谣》。《烧肉粽》、《补破网》等因为当局认为歌词暗指政府无能,导致民众生活困苦而遭禁。还有一首民歌《捉泥鳅》,原本歌词是“小毛的哥哥,带他去捉泥鳅”,因为“小毛”被联想成了毛泽东,硬生生地被改成了“小牛”。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