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公审刘青山张子善 到底贪污多少?

时间:2014-02-14 08:24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萃岚 点击: 载入中...

刘青山

 

公审建国首贪刘青山张子善大会


  1932年秋,中国共产党领导组织了河北高蠡暴动。暴动失败后,敌人将被俘的19名游击队员,押到县南关操场上。在全城老小都被逼迫前来围观的场面下,用五把铡刀开始血腥大屠杀。顿时,同志们的身子被一刀两断。刽子手身上脸上都溅满了鲜血。一直铡到末了一个,一个敌团副见是个小孩,以为是抓错了人。就猛地一脚踢出去,放走了这个只有16岁的孩子。


  这个捡了一条命的孩子,名叫刘青山。


  刘青山,曾用名刘顺山,1916年出生在河北省安国县南章村一个佃农家庭,幼年即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1931年,刘青山经徐去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参加高蠡暴动。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抗大学习。第二年8月即出任河北省大城县县委组织部长,他常以青塔书店掌柜身份到乡间宣传救亡抗日,他参与组办的民运训练班,还培训出很多优秀干部。


  同时他和县委一起创建县大队和八个区分队抗日武装。1941年3月,刘青山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领导粉碎日伪清剿,使大城县抗日队伍和根据地不断壮大。日伪以1500块大洋悬赏捉拿他。1941年“五一”扫荡后,环境十分恶劣,党内出现一批叛徒,对抗日斗争造成极大危害。刘青山领导大城县委及时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沉重打击了敌特汉奸的嚣张气焰,并开辟了文安洼抗日根据地,使全县抗日形势好转。是年9月,刘青山任大城县、河间县县委书记。1944年10月,刘青山任冀中中共八地城工部长,翌年10月,刘青山任冀中中共八地书记兼任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委员、地委党校校长。1949年9月,刘青山任天津地委书记。1951年8月,他又调任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同年10月,作为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刘青山出席了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谊会。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光荣革命经历的共产党员,却在新中国成立两年多的时间里,成了国人尽知的大贪污犯。

 

 

  “还能开除老子的党籍?”

 


  1951年11月21日,在当时的省会保定,召开了河北省第三次党代会。大会开始讨论时,天津专区行署副专员李克才第一个发言,揭发刘、张两人的贪污腐败行为。


  河北省委当即决定,成立“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担任主任,孙光瑞担任办案组组长,直接负责侦讯此案。


  当时,张子善参加了党代会,在会场就被扣押起来。刘青山在苏联学习,被急电召回。孙光瑞清楚地记得,1951年12月2日,刘青山回到天津,随即被控制。听说要审查自己的贪污行为,脾气暴躁的刘青山猛拍桌子,吼道:“出什么事了,还能开除老子的党籍?”


  关押审查期间,张子善胆怯害怕,吃不下,睡不着;刘青山则大吃大喝,倒头就睡。


  两个人惟一的相同点是拒绝交代问题。孙光瑞曾回忆:“这两个人都吸毒。犯了毒瘾,很痛苦。经请示后,我们给了点白面(海洛因的俗称),终于有了突破口。刘青山最先交代的,说有两个本子,(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交代了问题,刘青山也吃不下饭了,半夜会突然坐起,直至天明。

 

 

  贪污款能买近一吨黄金

 


  1952年1月18日,孙光瑞签署了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公诉书。


  刘青山在天津市区的马场道有一幢漂亮的两层小楼,他的专车是一辆缴获的美式吉普,此后又动用公款从香港买了两辆美国高级轿车。据说,刘青山有句口头禅:“革命胜利了,老子该享受享受啦!”


  张子善随后交代,他每个月光高档香烟就要吸八九条,衣着从粗布到细布再到皮毛,饮食是非细粮不可,再到酒肉必备,行则非轿车不坐,两年时间里换了五辆小轿车……

 

 

  法庭的判决书里,记录了两人罪行

 


  1950年到1951年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刘、张在治理潮白河、海河、永定河、大清河等工程中,利用职权,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及剥削克扣民工工资、骗取银行贷款等共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今币171万余元)……


  按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171亿元可以购买将近一吨黄金。


  历史点评:刘青山和张子善在新中国历史上是两个大“名人”.建国后,因居功自傲、贪污腐化堕落成犯罪分子。建国后向中共党内腐败行为开的第一刀,杀的就是身居高位的刘、张两人,曾震惊了全国。相比今天的巨贪来说,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数额是小巫见大巫,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但这样的党员如果不严惩,干部都如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就要亡党亡国,无数先烈的鲜血就会白流。

 

 

  毛泽东为啥一定要处决刘青山张子善?

 


  近日,电视剧《东方》在中央电视台一套热播。其中第33集对新中国反腐第一案,毛泽东亲批斩杀令,处决刘青山、张子善,进行了浓笔重彩地描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让我们钩沉史事,对这一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进行回顾。


  1952年,刚刚在废墟中崛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阻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反”、“五反”运动。2月10日在保定东关大教场,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面对2万多与会群众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两个昔日屡建战功的“红小鬼”,没有牺牲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却因贪污倒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枪口下。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新中国反腐第一案两声枪响,举世震惊,举国震撼,广大人民群众无不为之拍手称快!


  在刘青山、张子善伏法后的第二天,《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河北日报》还用二版整版篇幅,刊登了12幅照片,真实地记录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几乎与此同时,中央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报纸、电台也都对此迅速作了报道。世界舆论亦为之反响热烈。一家西方通讯社写道:“在中共建立北平大陆政权第16个月的今天,毛泽东和他的同伴们不得不面对着这样一个现实:他们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革命战友,正面临着一场法律的考验……”更强烈的震撼还是人们的心灵--惊讶,欢呼,赞叹,感慨,自省,惋惜,忧虑,恐惧……汇织成空前的社会交响曲。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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