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方针,甘肃各地在贯彻这一方针时,坚持生活救济与生产扶助相结合,在保证灾民生活前提下,把救灾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生产、解决群众温饱上。
2、措施
(1)党政齐抓。建国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始终把救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扭转了以往遇灾无人管,大灾荒饿死人的历史,使灾荒面逐渐减少,灾荒程度逐渐减轻。
(2)生产自救。依靠群众生产自救是党和政府抓生产救灾的首要任务,也是灾民解决生活困难的根本途径。通过自力更生、群众互助、政府帮助,增强了防灾抗灾和生产自救的能力。
(3)国家救济。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在各个时期制定的救灾工作方针、对无自救能力的灾民,给予必要的救济和扶助,解决他们在吃饭、穿衣、住房和治病方面的困难。
(4)募捐援助。各级人民政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力量支援灾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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