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概况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总体为“一园二区”的空间结构。“一园”即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二区”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片区分布,即马滩片区和彭家坪片区,总占地面积21.52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马滩片区东至东大沟河道南至马滩南河道,西至山水沟河道,北至南滨河西路。规划总用地约2.70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突出政府主导城市建设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主要导向,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发展定位:马滩片区为兰州市安宁七里河核心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商务、居住、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物流、产业等于一体的,文化内涵丰富,景观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片区。
园区规模:马滩片区用地规模为270.00公顷,规划人口为2.38万人。
2、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规划实施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3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50.40%;SO2平均浓度为12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33.33%;NO2平均浓度为17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72.58%。园区规划实施后各监测点的SO2、PM10和NO2均有所下降,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一方面与马滩片区集中供热率的提高、清洁能源的替代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另一方面与片区规划产业发展定位较为清洁有关。
(2)地表水
规划实施后BOD5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3)地下水环境
除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外,其余各项指标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与原环评对比,片区内目前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指标有不同程度上升趋势,其余指标均有所转好。由此可见,规划实施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4)声环境
马滩片区2、4a类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与原环评对比,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升级均有所升高,等效声级升高主要与片区内车流量增加有关。与原环评预测值对比,2、4a类均低于原环评监测值,说明园区较好地落实原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5)土壤环境
规划实施后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规划实施未对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结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原环评提出的防治煤烟型污染措施、入区企业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和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但未落实原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产生的污水已全部进入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并对入区建设项目进行了从严审批,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的要求,节约用水措施落实比较到位。但园区未建立完善的排水监测体系,且未定期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3)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较好地落实了原环评提出的建设施工噪声控制措施、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工业噪声防治措施和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措施。区域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实现了原环评提出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规划区采取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片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依托西津坪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并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的指导片区内的企业对工业残料、机械边角料等进行了回收利用。但是未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实施过程中完成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剩余固体废弃物加以填埋;消除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堆放现象,危险废弃物实现零堆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的规划目标。
4、跟踪评价结论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马滩片区)除原有的兰州卷烟厂和北部南滨河西路上的汽车销售企业在规划后将予以保留,规划对污染较为重企业和停产、破产企业以及一些用地规模较小、生产环境较差企业进行用地性质调整。充分考虑规划区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片区的功能定位。但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片区总体清洁生产水平和循环经济水平也不高,与生态型工业园区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规划实施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片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有待完善。
综上分析,园区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在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提高现有企业环境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建设要求,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有效地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园区规划能够满足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此外还采用在易受影响的附近区域和村庄公开栏张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及网上公示等方式。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索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7、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8.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3893145543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5809312780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