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彭家坪片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08-21 16:3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1、园区概况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总体为“一园二区”的空间结构。“一园”即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二区”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片区分布,即马滩片区和彭家坪片区,总占地面积21.52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彭家坪片区东起垄家湾B240#规划路,北临兰新铁路,西至黄胶泥沟,南依南山。规划总用地18.82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突出政府主导城市建设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主要导向,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发展定位:兰州市彭家坪地区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集金融、商贸、生活、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规划区域,是兰州市高品质、生态型的城市组团,是兰州未来五年的经济增长极。
  
  园区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18.8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控制为13.30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控制为11.83平方公里。本区人口规模为10万人。
  
  2、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统计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为132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42.35%;SO2日平均浓度为12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75.51%;NO2日平均浓度为16µg/m3,较规划实施前降低54.28%。园区规划实施后各监测点的SO2、PM10和NO2均有所下降,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一方面与彭家坪片区集中供热率的提高、清洁能源的替代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另一方面与片区规划产业链未形成,工业企业规模较小有关。
  
  (2)地表水
  
  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BOD5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3)地下水环境
  
  除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外,其余各项指标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与原环评对比,片区内目前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指标有不同程度上升趋势,其余指标均有所转好。可见规划实施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4)声环境
  
  彭家坪片区1、2、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与原环评对比,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升级均有所升高,等效声级升高主要与片区内车流量增加有关。与原环评预测值对比,1、2、4a和4b均低于原环评监测值,说明园区较好地落实原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5)土壤环境
  
  规划实施后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规划实施未对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结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原环评提出的防治煤烟型污染措施、入区企业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和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但未落实原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产生的污水已全部进入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并对入区建设项目进行了从严审批,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的要求,节约用水措施落实比较到位。但园区未建立完善的排水监测体系,且未定期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3)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较好地落实了原环评提出的建设施工噪声控制措施、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工业噪声防治措施和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措施。区域环境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铁路边界噪声值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中对铁路边界噪声限值的规定;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了原环评提出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规划区采取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片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依托西津坪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并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的指导片区内的企业对工业残料、机械边角料等进行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但是未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实施过程中完成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剩余固体废弃物加以填埋;消除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堆放现象,危险废弃物实现零堆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的规划目标。
  
  4、跟踪评价结论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彭家坪片区)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制造业等,满足规划片区的功能定位。但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片区总体清洁生产水平和循环经济水平也不高,与生态型工业园区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规划实施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片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但入住企业较少,未形成合理的产业链。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有待完善。
  
  综上分析,园区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在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提高现有企业环境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建设要求,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有效地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园区规划能够满足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索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6、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3893145543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5809312780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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