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电动自行车研制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9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市场,与国外基本同步。1995年,上海千鹤公司的百辆试制产品投放上市,当时的技术还很粗糙,一辆车骑了不到3个月,电机就彻底报废,配用的铅蓄电池寿命也太短。
两三年后,电动自行车技术飞速发展,电机寿命大为增长,电池不再是3个月一换,而是两三年一换。到1999年制定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时,要求充电一次可行驶40-60公里,百公里耗电1度左右。
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总共有1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主要的企业有200多家,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数年来,电动自行车的产量以每年翻一番的惊人速度增长,2004年达675万辆,从1998年到现今总量已超过了1000万辆,令欧美、日本等国每年几十万的产销量望尘莫及。
然而在国内,电动自行车却一再遭到封杀。
2002年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通告,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限截止2005年12月31日。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将禁止在北京上路。
封杀电动车的城市还可列出一串:太原、广州、海口、南宁……其封杀的理由基本上如出一辙:危险、污染、占路等等。
封杀电动自行车是中国这个自行车王国里的独特现象,以下是若干发达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英国:对车的要求: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00W;2.最高车速不超过15英里/小时;3.必须保留人力脚踩机构;4、驾车人年龄必须大于14周岁。
相关的交通管理规定:1.不需申领行车牌照,不需向交通部门登记注册;2.不征收牌照税、消费税;3.骑者不需戴头盔;4.不需购买第三者保险;5.不需考驾驶执照。
日本: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50W;2.电动车骑行速度达到16公里/小时后,电动助力必须逐渐减小,到24公里/小时时,电动助力减至零;3.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5周岁;4.无需办驾驶执照;5.不需办理牌照;6.不需办理保险;7.骑行者不需戴头盔。
法国: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500W;2.骑行速度小于25公里/小时;3.对驾车人无年龄限制;4.不需办理牌照;5.骑行者不需戴头盔。
瑞士:1.电机功率不限制;2.最高车速20公里/小时;3.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4周岁;4.无需办理牌照、驾照不征税;5.骑行者不需戴头盔。需要强调的是,从产量上来看,这些发达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远没有中国那样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