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世界性文化图考》 作者:刘达临 出版: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欧洲的中世纪是个比较保守的时代,一方面社会上存在许多淫乱之风,另一方面清教徒的思想影响很大,教会在多数场合还是要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所以在这几百年里,在卖淫业的问题上充满了限制和反限制、取缔和反取缔的斗争。
1560年,法国的查理九世发表了取缔卖淫令,禁止巴黎市内妓院开业,但是仍旧止不住卖淫之风。据说,这一法令刚刚颁布,马上遭到市民的坚决反对,他们有一条理由就是,一旦关闭妓院,他们的妻子、女儿就无法在街上获得安全保障了。于是这个法令虽下,处处却是阳奉阴违。桑格博士叙述当时的情形说:“一、虽有1560年的法令,妓院仍然被警察默许。二、不经负责者的告发,妓女决无被捕之事。三、妓院极无秩序,常发生吵闹、骚扰、杀人的事。四、巴黎各街全部为妓女占领”。这最后一句描述可见当时巴黎妓女之盛。但是,到了1791年,共和国的法律取代了帝政时代的法律,这法律承认了妇女出卖肉体为自然的权利,于是法国的卖淫业又随之进一步兴盛起来。
18世纪,随着英王查理二世的复辟,先前那种出于自我保护的动机而形成的谨慎世风一扫而光,性的风气又活跃起来了。
在这一时期,伦敦有大量的妓院、酒吧以及其他色情场所,那里住满了妓女。18世纪的伦敦妓院可以用来举办私人聚会,妓院设施完备,服务也很周全,各方面都显示出妓院老板很有管理经验。有名的妓院有莫利·金的妓院、道格拉斯母亲的妓院、古尔德夫人的妓院、戈德比夫人的妓院等等。
在18世纪的欧洲,淫乱之风大起,除妓女外,还出现了几种低级、粗俗、淫乱与野蛮的“热”:一是脱衣舞热,二是强奸热,三是玩弄幼女热,四是自笞热。在文艺复兴和复辟时期,人们也享受性自由,但较为自然,相对地说来男女之间的关系平等的程度较大一些,而到了18世纪,许多男子的性生活纯粹是一种兽欲,他们对女人的态度充满了憎恨和敌意,在他们眼里,女人只是任人摆布的性工具。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伦敦还出现了男妓院,一个最有名的男妓院的策划者是玛丽·威尔逊,她是一家著名妓院的老板,编辑过著名的色情文学作品《欲爱集锦》。从书中可以看到当时甚嚣尘上的一股淫乱之风,而一些妓院老板又是怎样殚精竭虑地迎合此风借以大赚其钱的。不仅是“上层”的男子需要性享乐,而且“上层”的女子也要性享乐。“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妇能够快活地享用20岁的英俊强健的小伙子”,这真是把社会文明所形成的最后一点羞耻心都毁坏殆尽了。
当时的巴黎是欧洲的欢乐市场和快乐的发源地,仅是聚集在皇家广场之前的“阻街女郎”(指在街上直接拉客的妓女)就有近2000人。巴黎还有专门为性变态者和老人所设的一种称为“镜间”的窥视房间,以及性虐待狂和性受虐狂的妓院。还有女性专用的同性恋妓院和男色专用的“所多姆之家”。而且,一种称为“法式卡片”的照片也被大量制造,这是妓女的全裸照片,是给来巴黎的“乡巴佬”所用的照片明信片,这些照片每年销售两亿张之多。因此,当时巴黎的妓院可以说是法国的一种重要的观光事业和资源。
日本的江户时代,出现了大规模的“游廓”,即妓院集中的地方。具有代表性的,是江户的吉原“游廓”,当时的町人文化就是以“游廓”为中心而发展的。德川幕府一面集中妓院,加强控制,一面极力地取缔私娼,但是私娼不但不见减少,反而日益增加,尤其是“汤女”盛极一时。直至宽文六年幕府封闭浴室70余家,强制“汤女”500多人转入吉原“游廓”,这种私娼才渐渐消灭了。此外,“夜莺”、“迁君”之类住所不定的街娼也很多,其中尤以吉田町与鲛桥的“夜莺屋”最为有名。水上的私娼则称为“船馒头”,原为在船上卖馒头的女子,后来变成卖淫妇了。这一时期的日本,男娼也流行起来了。平安末期后勃兴的武士阶级是男色的保护者,战国时代特设“小姓制度”,诸候争用娈童侍奉左右,到了江户时代,以“阴间茶屋”为基地的男娼,更发展到一个高峰。
到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的许多城市都有红灯区出现。当时,在路易斯安那州、阿肯瑟州和新墨西哥州,它们都是合法的。卖淫的地方被称为妓院、猫屋、猫车、欢乐屋、客房,难听的名称则有窑子、淫乐室和肉锅。有些妓院甚至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纽约、旧金山、芝加哥、新奥尔良等州的红灯区尤其著名。
意大利是个旅游观光国家,卖淫业随旅游业而兴盛,在佛罗伦萨、米兰、威尼斯等地,阻街女郎和皮条客特别多。在一些大城市郊区的公路上,也常出现妓女拦车、纠缠司机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在众多的交通标志中竟有“注意妓女”的字样,可见卖淫业泛滥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