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鲁晓夫:斯大林认为他决定一切 别人只能歌颂

时间:2011-12-28 17:28来源:据凤凰网历史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斯大林的一些不良品质在列宁活着的时候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但在以后的年代里已经发展到严重地滥用职权的地步,因而给我们党造成莫大的损失。……斯大林根本不允许实现集体领导和集体工作,他不仅对反对他的人要施加暴力,而且由于他的任性和专横,连对被他看成是与他的思想相违的人,也要施以暴力。

斯大林不是通过说服、解释和耐心地同别人合作,而是把他的思想强加于人,要别人无条件地接受他的意见。凡是反对他这种做法的人,或者力图证明自己的观点,证明自己正确的人,都必然会被开除出领导机关,接着就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消灭。在第十七次党代会以后的这个时期内,这一点表现得更加明显。许许多多忠实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党的卓越的活动家和党的一般工作人员都成了斯大林专横的牺牲品。

斯大林首创“人民敌人”这个概念。这一名词可以使犯了思想错误或只卷入争论的人毋须证明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它可以自动给这些人加上这个罪名,可以破坏革命法制的一切准则,对他们实施最残酷的迫害,以对付在某一点上不同意斯大林的人,对付那些只是被怀疑有敌意的人,对付那些受到诬陷的人。

“人民敌人”这个概念,实质上已经排除了任何思想斗争和就某些问题哪怕是实际问题表达自己意见的可能性。定罪的主要依据,实质上惟一的证据就是被告本人的“自供”,然而这种“自供”后来经查明,乃是对被告施以肉刑逼出来的,这种做法与现代法学的一切标准是完全违背的。于是就导致明目张胆地破坏革命法制,使许许多多过去维护党的路线的无辜的人成了牺牲品。应该说,即使那些曾经反对党的路线的人们,也没有那么多重大理由一定要把他们从肉体上消灭掉,并为了从肉体上消灭这些人,便特别采用“人民敌人”这个概念。

很多被控为党和人民的敌人而在后来被枪决的人,在列宁活着的时候都是同列宁一起工作的。其中一些人在列宁在世的时候就犯过错误,但尽管如此,列宁还是给他们工作做,纠正他们的错误,想尽办法使他们留在党内,引导他们跟随自己前进。

斯大林抛弃了思想斗争的方法,代之以行政暴力、大规模的镇压和恐怖手段。他愈来愈广泛地、愈来愈坚决地利用惩罚机关,往往破坏现存的一切道德标准和苏维埃法律。一个人的专横也就怂恿了另外一些人的专横,把成千的人大批逮捕和流放,不经法庭审讯和正规调查就处以死刑,等等。它产生了人和人的不信任,引起了不安、恐怖和绝望状态。这当然不会促进党的队伍的团结和劳动人民各阶层的团结,相反,是消灭了那些忠诚的但不为斯大林喜欢的干部,或者是把他们从党内排挤出去。

……斯大林采取最极端统治政治的时期,是在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苏维埃国家业已巩固,剥削阶级已被消灭,社会主义关系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已经确立,而且我们党在政治上业已巩固,无论从数量上和思想上来看已经受到了锻炼的时候。事情很明显,斯大林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了不耐心、粗暴和滥用职权。他不是去证明自己在政治上的正确性,不是动员群众,而是往往采用镇压和肉体消灭的手段,不仅镇压和消灭真正的敌人,而且镇压和消灭对党和苏维埃政权没有犯罪的人们。在这方面毫无英明可言,有的只是炫耀暴力。

斯大林对党、对党中央委员会的专横态度在1934年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后充分暴露出来了。中央委员会在掌握了大量可以证明对党的干部施以粗暴专横的事实后,组织了一个中央主席团领导下的委员会,责成它详细地调查对联共十七次代表大会选出的党中央委员会大多数的正式和候补委员所进行的大规模的迫害是如何造成的。

委员会调阅了人民内务委员会档案中大量材料及其他材料,查阅了许多伪造的、虚假的控诉,不能容忍的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事实,它曾使许多无辜的人牺牲了。它查明,1937~1938年被控为“敌人”的许多党的、苏维埃的、经济的工作人员其实根本不是敌人、特务和破坏者,而是一贯正直的共产党人,他们只是受尽诬陷,有时不能忍受兽性的折磨而自己给自己加上了(在伪造证件的审判员的授意下)各种各样严重而不可思议的罪名。
委员会向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提供了大量关于迫害十七大代表和十七大选出的中央委员材料。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审查了这个材料。经查明,在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的139名正式和候补委员中被逮捕和遭枪决(主要是在(1937~1938年)的有98人,即70%。(全场群情激动)

遭到这样命运的不仅是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大多数代表也遭到同样的命运。代表大会有表决权和发言权的1966名代表中,因被控犯有反革命罪行而被捕的占一半以上——1108人。仅这一事实说明,如现在已查明的,十七次党代表大会的大多数参加者被控为反革命罪行的捏造是多么荒谬、野蛮和违反了正常的思想。(全场群情激动)

这是斯大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斯大林开始对党的干部实行大规模的恐怖。

为什么在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后对积极分子的大规模的恐怖会加剧了呢?因为斯大林在这个时期已经站在党和人民之上,他完全不顾及党中央委员会和党了。

如果说在十七次党代表大会前他还考虑集体的意见,而在政治上完全粉碎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分子后,当这一斗争和社会主义胜利的结果达到了党的团结、人民的团结的时候,斯大林更加不顾及中央委员会委员乃至政治局委员了。斯大林认为他现在可以决定一切事务,他所需要的只是统计员,他使得别人处于只应听从和歌颂他的地位。

在基洛夫同志被惨害后,他开始了大规模的恐怖及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粗暴违反。1934年12月1日傍晚,根据斯大林的倡议(没有政治局的决议——这仅在两天之后才提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书记叶权启泽签署了下列决定:

“1.侦讯机关——加速审理策划或进行恐怖行为的案件。”

“2.司法机关——不要因该类罪犯提出赦免的申请而推迟执行死刑的判决,因为苏联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认为不可能受理这类申请。”

“3.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机关——在法庭作出死型判决后对上述类别的罪犯立即执行。”

这一决议被作为大规模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据。在许多伪造的审讯案件中,被告者被加上“策划”恐怖行为的罪名,这就剥夺了重审案情的可能,即便他们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供词”是出于被迫,并坚决否认对他们的控告,情况也是这样。

在斯大林、日丹诺夫1936年9月25日从索契打给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及其他政治局委员的电报以后,从1936年底起大规模的镇压便大大加强了。该电报中称:“我们认为,十分必要紧急地任命叶若夫同志为内务人民委员。亚哥达在揭发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同盟案件的工作中清楚地表现出不能胜任。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破获此案件延误了4年。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党的全体干部以及内务部多数州的代表都持这种意见。”

严格说来,我们应当了解斯大林的这一论断即“内务人民委员会延误了4年”,以及必须“弥补”先前工作中的疏忽,直接促进了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施行大规模逮捕和枪杀。

不得不指出,1937年联共(布)中央2月至8月的全会被迫接受了这一论断。全会根据叶若夫关于“破坏者、暗杀者和日本—德国—托洛茨基特务活动的教训”报告,通过了的决议称:“联共(布)中央全会认为,在调查反苏维埃的托洛茨基总部及其同谋者的案件过程中所查明的事实表明,在揭发人民最险恶的敌人中,内务人民委员会至少耽误了4年。”

大规模镇压当时是在反托洛茨基的旗帜下进行的。实际上当时托洛茨基分子对我们党和苏维埃国家有否这样的危险?应该指出,在1927年,即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前,投票赞成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对派的只有4000人,而赞成党的路线的有724000人。

在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至中央2~3月全会的十年内,托洛茨基主义已被完全粉碎,许多原来的托洛茨基分子放弃了自己原有的观点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岗位上工作着。显然,在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下,在国内实行大规模恐怖是没有根据的。

斯大林关于愈接近社会主义,敌人就愈多的论断以及中央2~3月全会根据叶若夫报告所通过的决议,就被人加以利用,这就是钻进国家保安机关的破坏者,以及无耻的野心家,他们开始以保卫党的名义对党和苏维埃国家干部、普通的苏联公民实行大规模恐怖。只指出一点就足以说明,被诬告为反革命罪行而被捕的人数在1937年较1936年增加了九倍多。
现已查明,这些案件全系伪造。许多被捕者的供词以及从事敌对活动的指控都是用惨无人道的折磨方法取得的。

正如当时政治局委员们告知我们的,斯大林当时并未把一些被诬告的政治家的许多声明散发给大家看,这些政治家否认了自己在军事审判庭上的供词,要求对他们的案件进行客观的调查。这样的声明很多,斯大林毫无疑问是知道这些声明的。

在州里面,伪造口供的事件就更盛行了……

在这些年代里,大规模进行了没有根据的镇压,使党的干部遭受了重大损失。最恶劣的做法是要内务人民委员会在拟定提交军事法庭审判名单时,事先就定了这些人的刑罚。名单由叶若夫交给斯大林本人并由其审批预定的惩处办法。1937年到1938年共有383份名单交给斯大林,涉及数千名党的、苏维埃的、共青团的、军事的和经济的工作人员,并得到了他的批准。大部分这些案件现都在重新审理,其中大量是捏造和毫无根据的案件,因而宣告无效。……

我们控诉叶若夫毒化了1937年,我们的控诉是正确的。但是应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难道叶若夫不通过斯大林就能逮捕如柯秀尔等人吗?关于这个问题是否交换过意见?是否有政治局的决定?不,没有过,正如其他案件一样没有过的。难道叶若夫能够决定诸如著名党的活动家的命运这样的重要问题吗?不能,如果以为这只是叶若夫一手造成的,那就太天真了。

很明显,这些案件是斯大林决定的,没有他的提示,没有他的批准,叶若夫是不能够做的。现在我们弄清了这些案件,恢复了柯秀尔、卢祖塔克、波斯蒂舍夫、柯萨列夫和其他人的名誉。有什么理由来逮捕他们和判决他们呢?经过对材料的研究,证明没有任何理由。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未经检察官的批准就遭到了逮捕。在那种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任何批准:在斯大林决定一切的时候,还要什么批准?在这些案件中他就是总检察官。

斯大林不仅给予了许可,而且根据自己的倡议发出逮捕的指示。关于这些都是应该说出来的,以便代表大会的代表们都明确了解,使你们能作正确的估计并得出相应的结论。事实证明,许多滥用职权的事都是根据斯大林的指示做的,根本不顾党的准则和苏维埃法制……

个人崇拜达到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主要是因为斯大林本人千方百计地鼓励和支持对他个人崇拜。有无数事实可以为证。斯大林自我吹嘘和缺乏最起码的谦虚精神的典型表现之一,就是1948年他的《传略》的出版。这是一部毫无节制地阿谀奉承的书,把斯大林写成神,使他成了一个永不犯错误的圣人,最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列举充塞该书令人作呕的马屁字眼了。我们只需强调一点,那就是这些句子都是斯大林亲手写在清样上的。

大家知道,《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是由党中央的一个编辑委员会编写的。顺便说一下,这也是一部充满个人崇拜的著作,由中央指定一批作家写成。但在斯大林《传略》的清样中,这一事实却被写成:

“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编辑委员会在斯大林同志领导下,并在他最积极的参与下,创作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

但斯大林还不满于这种提法,于是在《斯大林传略》定稿时改成:

1938年《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出版了,这本书是由斯大林同志执笔写成的,并且得到联共(布)中央编辑委员会的批准。”

这还能再说什么呢?(全场活跃)

你们看,多么令人奇怪,一部集体创作竟然成了斯大林一个人所写的书籍。至于这个变化怎样和为什么会发生,就不必再说了。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斯大林是本书的作者,他为什么要这样歌颂自己?为什么把我们光荣的共产党在十月革命后的这段历史,仅仅写成是“斯大林天才”的活动?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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