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内外官五月给田假,9月给受衣假,为两番,各15日。田假若风土异宜,种收不等,通随给之。”唐朝的《假宁令》中的这条略显残缺的条令能让我们略窥唐朝时期的假日体系制度。
唐朝作为我国古代各个方面发展最完善的一个朝代,其节假日的安排也有很明确的法律法规。譬如我们现在春节放假是从除夕前一天开始放起的,总共7天。在唐朝,春节放假也是7天,但其却是以除夕日为中心,前后各放3天,这样显然显得更合理一些,当然即使提前3天,对于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古人还是显得时间仓促。
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看,《假宁令》有18条关于各种假期的规定,婚庆、丧葬、忌日、出行等等方面,几乎贯穿了人们所有的生活。《假宁令》里的第一条能让我们看出唐朝节假日的大致情况:诸元日、冬至并给假7日(节前3日、节后3日),寒食通清明给假4日,8月15日、夏至及腊各3日(节前1日、节后1日),正月7日、15日、晦日、春秋二社、2月8日、3月3日、4月8日、5月5日、三伏、7月7日、15日、9月9日、10月1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及每月旬,并给休假1日。内外官5月给田假,9月给授衣假,分为两番,各15日。田假,若风土异宜,种收不等,通随给之。由此可见,唐朝的假期还是挺丰富的。三伏会放假,旬假也会放一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样的节气也都会放假1日,1月1日、3月3日、5月5日、7月7日、9月9日这些节日几乎涵盖了七夕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
。唐朝这些关于节假日的规定,其实都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比如唐朝的旬假,其实就是对汉朝时期5日一休沐的继承和发展。除了以上这样的假日外,如果皇帝哪天心情好或者遇上喜得贵子等高兴的事情,也会放假。唐朝各种各样的假期极大丰富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每至旬假,许不视事”,意思是到了旬假这天,可以允许不办公事。10天1次的旬假,唐人一般都出去吃饭喝酒,游山玩水,好不自在,这在白居易《苏州郡斋旬假命宴》一诗中有细腻而生动的记载。“萍醅若溪醑,水鲙松江鳞。侑食乐悬动,佐欢妓席陈。风流吴地客,佳丽江南人。歌节点随袂,舞香遗在茵。”读来令人神往。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