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丑闻》是爱德华·霍克创作的一篇福尔摩斯续篇。自从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一形象诞生起,各种续篇、仿作、新编、调侃之作就不断出现。早在柯南·道尔还在世时,就出现了福尔摩斯仿作,但碍于版权法,只能用擦边球的方法。譬如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苹就曾与一位名叫“福洛克·歇尔摩斯”(Herlock Sholmes)的侦探对决。这有点类似于“哈利·波特”系列问世后各国涌现的“山寨版哈利·波特”小说风潮。而在柯南·道尔过世五十年之后,创作福尔摩斯续篇再也不用担心版权问题,各种类型的福尔摩斯新编更是层出不穷。《译林》杂志2006年第6期刊登的尼尔·盖曼所著的《绿字的研究》便是一篇福尔摩斯新编佳作,该作颠覆了原作,融入了美国恐怖作家H.P.洛夫克拉夫特的克苏鲁神话设定,莫里亚蒂教授与福尔摩斯的善恶立场发生了惊人的大逆转。
蒙特利尔丑闻
(美)爱德华·D.霍克 文
姚人杰 译
1 罪行
我的老伙伴歇洛克·福尔摩斯赋闲多年,直到最近,我才寻着一个探望他的机会,同时亦顺便到福尔摩斯位于苏塞克斯郡的那栋小别墅里眺望下英吉利海峡的壮丽风景。时年正逢一九一一年的八月,空气依旧闷热凝滞,我和以前一样发出呼吸不畅的哼哼声。“那些蜜蜂能不能让你一直忙个不停?”我俩刚在福尔摩斯家的花园里的一张桌旁坐下,我就向他抛出了这个问题。
“华生,我简直是忙得不可开交。”福尔摩斯给我倒上酒,他的回答让我得以心安,“这儿的生活也很平静。我发觉你是从车站步行到这儿的。”
“福尔摩斯,你是怎么发现的?”
“你知道我的推理方法。你的脸庞因为日晒而发红,你的鞋子上留有一路走来沾染的尘土。”
“你一点都没变,”我惊叹道,“你在这儿一个人住,还是经常去探访下邻居?”
“基本不往来。他们的住所与我有点儿距离,但我知道他们每天早晨都会眺望窗外,寻找德军入侵的迹象。我生怕他们将厄斯金·蔡尔德斯[1]的小说太当一回事了。”
《沙之谜》出版已经有八年了,但人们依旧爱读这本小说。“你也害怕战争的到来?”
“几年之内不会。然后我们就会看到结果了。但请你告诉我,是什么风将你在这个夏日里吹到我这儿来,你上次和我同度周末还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有一封发给你的电报被送到了我俩当年在贝克街的住所,电报是从加拿大远道而来的。哈德森太太找不到你的住址,于是她将电报送到了我手上。”
“这些年哈德森太太怎么样?”
“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了,但依旧精神矍铄。”
“我在这儿雇佣了一个女管家来帮我打点家务,不过她今天休息。如果你希望留在我这儿吃晚餐,我只能提供你一片牛肉和面包了。”
“福尔摩斯,不需要。我过来只是为了送这封电报。”
“让邮局送岂不是更方便?”
“这封电报看上去很重要。”我告诉福尔摩斯,“我退休后又没多少事可做。你至少可以养蜜蜂!”
“那么,且让我们瞧瞧这封紧急电报到底说了啥。”
福尔摩斯打开了信封,我们一起读起来。
“伦敦贝克街221B号,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收。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原谅我的贸然打搅,但我急需您的帮助。我的儿子拉尔夫·诺顿从麦吉尔大学失踪了,警方怀疑他犯下谋杀。请尽快过来!求求你!”
最后的签名十分简略,只是一个“艾琳”。
“这是什么人,福尔摩斯?”我问道,“你知道这个签名的意思吗?”
“当然知道。”福尔摩斯叹息一声,答道。
“这个艾琳是什么人?肯定不是艾琳·艾德勒[2],她已经过世快二十年了。”
“传闻说她已经过世了,但我一直心存怀疑。艾琳出生于新泽西,她在英国嫁给了戈弗雷·诺顿,我怀疑他俩可能逃到了美国,以逃避警方对于‘波西米亚事件’的质询。假如这封电报果真出自艾琳之手,她现在是五十三岁了,比我年轻四岁,无论以哪条标准来看,都算不上是老女人。她也许有个大学生儿子。”
“但是,福尔摩斯,你身在英国,能为艾琳做什么?”
“在这个地方,我什么忙都帮不了。”福尔摩斯思忖了几分钟,然后凝视着电报底端的艾琳地址,“我必须立刻答复她。”福尔摩斯打定了主意,“这封电报是四天前发出的,本月的十二日。”
“你会给她什么答复?”
“她乞求我的帮助,华生。我怎么能拒绝她?”
“你是说,你想去一趟加拿大?”我震惊地问他。
“是的,而且如果你能陪我一起去,我会十分感激。”
在坐了一个礼拜的海轮后,我们终于快到达圣劳伦斯河的河口了。我纳闷福尔摩斯是怎么说服我陪他一起踏上了这次漫长的旅途的,可我知晓答案。假如福尔摩斯还要见一次艾琳·艾德勒,那么我必须在场。这么多年后,我一定得亲眼见下这个女人。
我们的轮船停泊在一个靠近蒙特利尔市中心的码头上,我俩搭乘一辆马车去了旅馆。我惊奇地发现蒙特利尔的街道上有那么多的汽车,对市中心宏伟的高楼大厦更是惊愕不已——这儿的楼宇与伦敦大不相同。马车司机告诉我们,那些高楼大厦是蒙特利尔市的金融大亨和大工业家的宅邸,这一片地区被称为“黄金广场区”。
我们入住进了一家小旅馆,马路对面是个工地,一家丽思-卡尔顿酒店即将建成。这是在舍布鲁克-奥斯特路上,距离麦吉尔大学很近,在给艾琳打了一个电话后,她说会与我们在旅馆见面。我看得出,福尔摩斯想到要与艾琳见面,就有点儿雀跃不安。“我相信能帮助那个人解决她的难题,”福尔摩斯告诉我,“这么多年来,我从没忘记过她。”
旅馆的大堂服务员不久就打来电话,说艾琳·诺顿太太到了楼下。福尔摩斯和我下了楼,看到艾琳在旅馆大堂不起眼的角落里等候我们,她穿着一条长裙,身着碎花上衣,戴了帽子,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幸亏有福尔摩斯一直保留的艾琳照片,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依然苗条、雅丽,和昔日在歌剧舞台时并无分别,脸蛋俏丽如昔,只有几缕灰发提示着她逝去的流水年华。“日安,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艾琳用问候的口吻说道,几乎与那次艾琳化装成一个男孩跟踪福尔摩斯时候别无二致,“华生医生,你也好。我必须得说,自从伦敦一别后,您俩的相貌没多大变化。”
“夫人,你总是这么会说话。”福尔摩斯微微鞠身,回应道,“我很抱歉,我们不能在最令人愉快的时刻见面。”
艾琳让我俩和她一起在沙发上坐下。“这几个礼拜,对我来说就像噩梦一般。我给你发电报的时候,已经计穷智竭了,甚至不晓得你还当不当侦探顾问。”
“我退休了。”他告诉艾琳,“可如果你需要我,我永远会施以援手。”
她微笑道:“我很荣幸,你穿越大洋来帮我。”
“你在蒙特利尔居住很久了?”
她点点头。“在我们结婚后,戈弗雷觉得我们应该离开英国。在欧洲大陆上度过一段日子后,他在加拿大成为了成功的律师,我们生了一个棒儿子拉尔夫。”
“我记得戈弗雷是个英俊男子。”福尔摩斯说。
“令人伤心,他三年前过世了。如果他现在还陪在我身边,或许我就不会隔洋跨海召唤你了。”
“但你儿子出了什么事?你在电报里说他在一次谋杀案后失踪不见了。”
“确实如此。我必须从头给你讲起。我相信是他父亲的过世令拉尔夫大受打击。在那之后,他像换了个人似的。他开始晚上狂欢作乐,对学业不闻不问。”
“他几岁了?”
“十九岁,将要在麦吉尔大学读二年级。他在大一时候,认识了一个年轻姑娘,那姑娘是拉尔夫的同学,很漂亮,一头红发,名叫莫妮卡·斯塔。她看上去像个好女孩,我不反对他们的交往。我想,这也许会让拉尔夫回归正轨。但今年夏天,拉尔夫发现自己有个情敌,那人是个德国学生,名叫弗兰兹·法博,在麦吉尔大学里念大四。我知道他们俩打过架,几个礼拜前,拉尔夫鼻子流血地回到了家。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拉尔夫不可能——”艾琳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
“艾琳,之后发生了什么?”福尔摩斯温柔地问她。
“两周前,在周四晚上,弗兰兹·法博在一家麦吉尔大学学生经常光顾的酒馆外被人刺死。此事演变成了本地的一宗大丑闻。麦吉尔大学里从没发生这样的谋杀案。”
“大学八月份里还开课?”
“麦吉尔大学每年都提供一些暑期课程。显然,法博在上一门语言课。他是个德国学生,只略通英语和法语。在弗兰兹被杀之前,有人看见我儿子在酒吧出现,警方来我们家问话。他大约是在警方抵达前一小时到家的,径直进了屋,没有和我讲话。”
“这很不同寻常?”
“他最近喜怒无常。我也不以为然,可当我去他的房间,叫他见警察时,他却不在房间里面。显然,拉尔夫是从后门溜出去的。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莫妮卡·斯塔也失踪了。警方坚信是拉尔夫谋杀了法博,但我没法相信。他确实喜怒无常,就像他父亲一样,但他永远不会谋杀任何人。”
福尔摩斯想让她冷静下来。“我会尽全力帮你,艾琳。你一定得明白。请告诉我,在蒙特利尔城里面或附近,有没有什么他俩会去的场所?”
“我甚至不相信拉尔夫和莫妮卡在一起。”
“我想,无论拉尔夫有没有犯下谋杀罪行,我们都可以先假设他俩在一起。他有没有和麦吉尔大学里的哪位教授或讲师关系融洽?”
艾琳思忖了片刻。“斯蒂芬·里柯克教授。他是麦吉尔大学里的一位教师,出版了几本经济学著作和一些幽默故事集。拉尔夫和他特别合得来。”
“那么同学之中呢?”
“据我所知,只有莫妮卡。”
“我会和里柯克谈谈的。”福尔摩斯说,“你怎么样?还唱歌剧吗?”
艾琳露出苍白的笑容。“很少,只是偶尔在本地排演的歌剧里唱一回。”
“艾琳,那可太坏啦。你天生好嗓子。”
“福尔摩斯先生,帮我找到拉尔夫。”她说,“你是眼下唯一能帮我的人了。”
“我会尽我所能。”
我与福尔摩斯步行到了麦吉尔大学,大学由几栋石制建筑构成,从马路边一直延伸到另一条两侧种满树木的马路。一座詹姆斯·麦吉尔的纪念碑矗立在学校大楼前面,九十年前,正是靠着麦吉尔先生的遗产,麦吉尔大学才得以创立。周围只看见几个学生和教员,在为即将到来的秋季学期做准备。我们询问去里柯克教授的办公室的路该怎么走,被指引到了旁边一栋楼里的政治经济学系。福尔摩斯走在前面,步伐中透露出的紧张程度令我大吃一惊。
“华生,我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假如那个年轻人确实逃跑了,那么我们必须找到他,说服他回来。”
“福尔摩斯,你认为他有罪吗?”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太早。”
当我们找到里柯克狭小的办公室时,里面坐着一个瘦削的年轻人,自称是罗伯·简特里。他正在端详教授桌子上的一张地图,并告诉我们:“里柯克教授现在出门了,但他应该很快就能回来。马上就要有一场选举,你们明白了吧。先生们,请坐下。”
“他对政治很积极?”福尔摩斯问道。
“十分热衷,他坚持保守派。教授还参加了反对我们的自由主义者首相的活动。”
几乎就是在那刻,一个英俊男子出现在门口,他有着宽阔的肩膀,蓄着浓密的胡须。“这两位访客是谁?罗伯,我们还需要添把椅子。”
“是,先生。”
“我是里柯克教授。”他一边说,一遍伸出手。我猜度里柯克大概四十来岁,头发只见些许灰白,“你们来此贵干?”
“我们来自伦敦,这位是我的同伴华生医生,我是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福尔摩斯?”里柯克的表情很震惊,“不会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吧?”
“正是。”我代福尔摩斯说道。
“我发表了几篇关于你那伟大的侦探工作的幽默故事,福尔摩斯先生。至少,我相信你会觉得那些故事挺幽默的。”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他的这番话。“里柯克教授,我们是为紧急的事务而来的。艾琳·诺顿求我帮助她寻找儿子拉尔夫,就是那位被怀疑犯下谋杀罪行的年轻人。”
里柯克听到福尔摩斯的话,霎时面无血色。“可怕的悲剧。”他呢喃着。
“他母亲说,你是拉尔夫的朋友。”
“我依然是。整件谋杀案都超越了我的理解范围。”他将一些纸摊到了桌子上。
“假如你知道拉尔夫在哪里,请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能赶在警方之前找到他,对那位年轻人最好。”
“我一无所知。”里柯克教授坚称道。
“可能你确实不知,可在我们进屋时,你的助手正在端详一幅桌上的地图,而现在你将地图遮盖了起来。”
里柯克沉默了片刻,可能是在权衡选择。最终,他坦白道:“福尔摩斯先生,你是个高明的侦探。是的,我知道那个男孩在哪里。”
2 追踪
里柯克教授解释说,每年暑假,他都会在奥瑞里亚镇的锡姆科湖北面的一座乡间农舍里写作。那地方距离蒙特利尔有一定距离,实际上位于多伦多以北。“那座房子在库契钦湖的老酒坊湾旁,可那实际上是锡姆科湖的延伸。”
“你是怎么去那儿的?”福尔摩斯问道。
“坐火车。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有一条从多伦多出发,行经奥瑞里亚的线路。火车线距离我的那座农舍十分近。我和往常一样,在八月初回到这儿,和家人一起,同时也为新学期做准备。那是在弗兰兹·法博被杀的前几天。”
“你认识法博吗?”
“不认识。罗伯认识他。”
罗伯·简特里点点头:“周末时候,我一直在酒吧里见到他。如果他那时没姑娘陪,我们也许一起喝上几杯啤酒。”
福尔摩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被刺那晚,你见到他了吗?”
他摇了摇头。“我在和几个朋友一起野餐。”
福尔摩斯转身对着里柯克。“你说过,你知道诺顿在哪儿。”
“在我回到蒙特利尔后,他来见过我。他想要离开几周,一直到新学期开始。他想知道,我知不知道有哪个地方可以去。”
“你建议他去你在奥瑞里亚的农舍?”
“确实如此。”
“这事是在什么时候?”
里柯克教授看了下桌子上的日历。“应该是在星期三,九号。”
“他是不是与那个失踪的年轻姑娘莫妮卡·斯塔在一起?”
“据我所知,他是独自一人去的。”
“现在还在那儿?”
“我相信是这样。他计划到九月的第二个礼拜回来。”
“你的农舍里有电话么?”
“没有。我想要在那儿和妻子儿子一起度过夏天,不想受到不必要的打搅。”
“那么告诉我,该如何搭乘火车去那个地方。”
“要从这儿乘坐一整天的火车,有三百多英里的路呢。”
“华生和我在英国时候就常常乘坐火车。”
里柯克笑道:“我也是英国人,我七岁时,我父母移民到了加拿大,我决定和他们一起。”
“明智的决定。”福尔摩斯笑着说,“现在谈谈你的农舍——”
“我不知道拉尔夫发生了什么,但我似乎因此要承担上部分责任,因为是我允许他借用我的农舍。假如你们执意要去,我会和你们一起去。我不想让两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我感觉到里柯克的言不由衷,似乎他害怕艾琳的儿子果真犯下了谋杀罪行。“好吧。”福尔摩斯表示赞同,“我们就乘坐最早班的火车。”
里柯克教授转身对助手说:“罗伯,你能处理几天这儿的事情吗?”
“当然可以,先生。”
里柯克给妻子打去电话,告诉她我们的打算。然后,他对福尔摩斯说道:“明早有一辆清早出发的火车,我们能赶在天黑前到达那座农舍。”
“好极了。”
“温莎车站在往南几个街区之外,沿着皮尔路一直向南走,过了主权广场,然后车站就在你右手边。你们是不会错过的。明早八点,我将会和你们在那儿会合。”我们正要离开,里柯克将一本作品集塞入我的手上。“华生医生,今晚请读下这本书,尤其是我那篇小故事《破案抓狂》。我相信你和福尔摩斯先生定然会觉得十分有趣。”
等走出大楼,福尔摩斯凝视天空。“是个怪人,但待人友善。然而,在我们去农舍之前,我希望能和当地警方谈谈。”
事实证明,和我俩经常打交道的苏格兰场比起来,魁北克警方沟通起来既容易又困难。容易,是因为比起一些英国同行,魁北克警方对待福尔摩斯时显得更为尊敬。说困难,是因为很难找到负责调查弗兰兹·法博被杀案件的那名警察。我俩最终被引领到一间办公室,一位名叫吉恩·勒伯朗的警探恭恭敬敬地向福尔摩斯问好。
“你在我们这儿可是大名鼎鼎啊。”他说,“福尔摩斯先生,你是第一次来加拿大么?”
“是的。”
“我想,你会发现我们的国家很对你胃口。现在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有人请求我调查一位名叫弗兰兹·法博的麦吉尔大学学生被杀的案件,我得知他是在两周前被人刺杀于一家酒吧外面的。”
勒伯朗翻阅桌上的档案。“确实是两周之前,星期四晚上,也就是八月十号。在受到袭击后,他只撑了几分钟。”
“有没有目击证人?”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
“那么你为什么要以谋杀罪名逮捕拉尔夫·诺顿?”
“这两人曾经为一个女人打过架。一位巡警第一个发现法博躺在马路上。他胸口被刺了一刀,流血不止,但尚存一口气。这位警官问他,是谁刺杀了他,受害人回答说是诺顿。”
我看得出,这条死前留言令福尔摩斯大为震撼。“他这么肯定?”
警探点了点头。”他说的就是诺顿。那位巡警敢打保票。除此之外,拉尔夫·诺顿在我们去询问他时却逃亡了,这也是强有力的间接证据。”
“他们为之而打架的姑娘是哪位?”
“名叫莫妮卡·斯塔,她也失踪不见了。”
“你有没有和她的家人谈过?”
“他们家住在北面的加斯佩。莫妮卡本人住在学校里。她家人对她的失踪一无所知,自称整个夏天都没见过她。莫妮卡一直住在学校里,说是为了上一些额外课程。”
“有点巧啊,都说是要上暑假的额外课程。”福尔摩斯打趣道,“拉尔夫·诺顿那晚在酒吧吗?”
“酒保早些时候看见了他,但他并没有和法博在一起。”
“有没有找到凶器?”
“尚无斩获。我们搜索了案发地区,可运气不佳。”
当我们离开魁北克警局时,我问福尔摩斯他在想些什么。“似乎拉尔夫是第一嫌疑人。”他回答说,“在我们早上出发之前,应该去拜会下艾琳。”
我们登门拜访了艾琳的住所,这栋宅邸略小于我们在去往旅馆的路上见到的那些大宅子。显然,艾琳亡夫的律师生涯收入颇丰。在喝茶的时候,福尔摩斯解释了里柯克的农舍的事情,告诉艾琳我们会在早上出发去那儿。“艾琳,你一定要做好准备。警方的证据十分有力,就算尚未下定结论。假如拉尔夫确实躲在里柯克的农舍里,他也许并非一个人。”
“那个女孩——”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莫妮卡·斯塔。整个夏天,她都和他在一起。另一个男生弗兰兹·法博出了点事。两个男生曾经打过一架,他们也许会再次打架,就在两周前的酒吧外面。弗兰兹死前,说出了拉尔夫的名字。”
“不会的!”艾琳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果真杀了人。”
“如果我找到了他,我将不得不带他回来。”
艾琳转过头,不想与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相汇。“他是我的宝贝儿子,我的唯一。你一定要帮帮他。”
福尔摩斯叹口气,告诉了她:“我会尽我所能。”
那晚,当我们准备去各自的客房休息时,我趁机读了下斯蒂芬·里柯克先前给我的那本书。“福尔摩斯!”我还未读完头几页,就大声叫起来,“里柯克写的故事在调侃你和你的推理方法。他称呼你为‘大侦探’,描写你穿着可笑的伪装,试图帮助首相和坎特伯雷大主教!”
“有没有提到我的名字?”
“没有。”
“那么我将此视为一种赞许,好比像你这样的读者将我看成是大侦探。”
但那并无法平息我的怒火。当我读完那篇故事,我忿忿不平地说道:“到了最后,他说你伪装成一只狗,被捕狗人捉住!这个里柯克就是个胡乱诽谤的混蛋!”
福尔摩斯露出些许的微笑。“他就是个幽默作家。”
“我们真的要和这样一个男人一起旅行么?”
“我这是为了艾琳和她儿子,不是为了里柯克。”
早晨,我们按照计划与里柯克在火车站碰头。里柯克的助教罗伯·简特里随他一同前来,这让我们有点儿惊讶。“我在农舍里有几篇论文。”里柯克解释说,“因为我们至少会在那里过一晚,罗伯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为我整理论文,决定我需不需要将那些论文带回来。”
结果,简特里的出现是件好事。这让我在漫长的旅途中有个可以聊天的对象,也令我不必理会那个混蛋里柯克。穿越东加拿大的旅程中,沿线风景如画,里柯克对福尔摩斯解释他为何将度假屋设在距离蒙特利尔如此远的地方。“我是在这一带长大的,就是我家从英国迁居到这儿时。我家在锡姆科湖南岸的埃及村里买个座房子。那一片乡村风景甚好,尤其是在夏季。蒙特利尔的冬天往往天气太过糟糕。”
“那是一片辽阔的乡村。”福尔摩斯评论道。
“确实如此。在西加拿大,你可能旅行数百英里,视界里唯有大片大片的麦田。我相信上帝说过,‘让世上有麦田。’然后世上就有了萨斯喀彻温省[3]。”
快到傍晚时,我们在奥瑞里亚下了火车,搭乘一辆马车,穿过几个街区,来到了里柯克的那栋农舍。因为房里没有安装电话,他也就无法预先通报我们的到来。当我们走下马车时,一位英俊的小伙坐在门廊上,头发棕黄,脸上长了些雀斑。他一见着我们,立刻放下手中正在读的亨利·莱特·哈葛德的小说,站立起来。
“里柯克教授!是什么风将你吹到这儿来的?”
“小伙子,我给你带来了坏消息。弗兰兹·法博在你离开蒙特利尔的前一晚被杀了。警方想要询问你此事。”
拉尔夫说了句话,他背后的纱门打开,一位穿着蓝色连衣裙、俊俏的红发少女走了出来。她的双颊有两个酒窝,还有能迷倒任何男人的迷人微笑。“拉尔夫一直和我在一起,”她告诉我们,“他不可能谋杀任何人。”
福尔摩斯插话进来。“这位是否就是失踪不见的斯塔小姐?”他问道。
“您是哪位?”拉尔夫·诺顿问道。
“歇洛克·福尔摩斯,我是你母亲的老朋友,是你母亲将我从英国召唤到这儿来找你的。”
他摇了摇脑袋。“我没杀任何人,我也不打算回去见警察。我们就待在这儿。”拉尔夫的视线挪到我身上。“这个男人是谁?”
“我的助手,华生医生。”福尔摩斯回答说。
他仔细地端详我。“一位医生[4]?”
“当然。”我告诉他。
“你也认识罗伯,我的助手。”里柯克说道。
拉尔夫露出淡淡的微笑。“我俩在酒吧见过面。”
里柯克环顾四周。“我们只有三间卧室。有没有让我们过夜的地方?”
“当然有。”拉尔夫勉强地说道,“请跟我来,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会将所有人都安排住下,弄点晚餐。你们坐了这么久的火车,一定饿坏了。”
福尔摩斯和我抽中了农舍后面的一间小卧室。等我俩独处时,我问福尔摩斯:“他为什么对我的医生身份如此感兴趣?”
“华生,你一定要尝试更细致地观察。我们目前了解了莫妮卡·斯塔为何不与父母在家中过暑假的原因。即使穿着那件宽松的连身裙,我依然能瞧出她鼓起的肚子。我相信,莫妮卡·斯塔有了至少六个月的身孕。”
3 擒凶
看见那晚坐在餐桌旁的莫妮卡,我不得不同意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这个女孩确实有孕在身,大概已经快要临盆。拉尔夫似乎打算和她一道留在这儿,而不是回到麦吉尔大学去。我琢磨里柯克和简特里知不知道她怀孕的事。在我们吃完晚餐后,天色依然还有些亮光,令我们可以沿着老酒坊湾散下步。这儿是锡姆科湖的一处小分支, 里柯克的房子就坐落在最靠近中心的位置。我看得出,艾琳的儿子与莫妮卡·斯塔十分开心,即使有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出现也是如此。他们用一个红色的橡皮球玩抛接球游戏,偶尔还会将球扔给里柯克或简特里。到了某个时候,拉尔夫突然向前跑,冲着莫妮卡喊道:“诺斯!抓住!”
“诺斯?”在莫妮卡接住球,扔向简特里后,福尔摩斯问道。
“我是从北方来的,所以有些朋友开始称呼我做‘诺斯·斯塔’,或干脆叫‘诺斯’。[5]”
“你喜欢麦吉尔大学里的生活么?”
“当然,为什么不喜欢呢?正是在麦吉尔大学,我遇见了拉尔夫。在我们将消息告诉朋友后,我俩很快就要结婚。”
“祝你们永远快乐。”福尔摩斯说道。
里柯克一直站得很近,旁听到了全部的对话,他扭头对我说:“许多爱上酒窝而坠入爱河的男人,常常犯下差错,以为自己爱上的是女孩的全部。”
“你不赞同?”我问道,自从我们踏上旅程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他讲话。
“对不对不该由我说。人生的真谛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我们常常很晚才明白这点。”
夜幕降临后,我发觉自己不得不继续和里柯克闲聊。
“华生医生,你有没有读过我发表在《缺陷侦探》上的那篇小作品?”
“我读过了。在我看来,你可以将自己的才华投入到更加重要的方面。”
“啊哈,可你瞧,我宁可写《爱丽丝梦游仙境》,也不愿写整部《大英百科全书》。”
我对此无话可说。
那晚,福尔摩斯和我都睡得很香。湖水很平静,从大西洋来的一阵冷空气经过本地。早晨,吃过早餐后,谈话变得严重起来。里柯克开了头:“拉尔夫。你必须跟我们回去,如果你不同意,我只得打电话给警方,告诉他们你在哪里。”
但是为拉尔夫辩护的却是莫妮卡。“为什么你要告诉警察?拉尔夫没做过什么错事。”
里柯克露出求助的表情,转身对着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弗兰兹·法博临死前念出了拉尔夫的名字。他告诉一位警察,是诺顿干的。”
“但那是不可能的!那天,我整晚都与拉尔夫在一起。”
“不,你没有,莫妮卡。”拉尔夫告诉她,“那天是星期四,就是我们离开前的那晚。记得吗,我必须要从家里取些东西,离开了一个多小时。”
“拉尔夫,你不可能杀死任何人。”莫妮卡叹气说,“弗兰兹也许没有看清杀他的人。你们俩曾经打过架,于是他就报出了你的名字。”
“他胸部被人刺中。”福尔摩斯告诉莫妮卡,“他既有可能确实看清了凶手的面容。”他紧接着转身对拉尔夫说,“你和法博打架是为了什么?”
拉尔夫哼了声。“我俩打架是为了莫妮卡。她让我感觉依旧像个高中生。”
“是不是真的?”福尔摩斯问莫妮卡。
“我猜是吧。我和弗兰兹交往过一阵子,他不想与我分手。”
假如我们打算在晚上回到蒙特利尔,那么我们需要马上动身。罗伯·简特里已经收拾好里柯克吩咐带回去的资料,但拉尔夫依旧不同意回去。“我不打算坐一整天的火车,只为了告诉某个白痴侦探我是无辜的。”
“我可以独自在这里待一个晚上。”莫妮卡告诉他。
“或者你可以和他一起回去。”里柯克教授提议道,“那也许最好。”
莫妮卡摇了摇头。“不行。我到这儿是为了远离闲杂人——”
福尔摩斯轻声细语地说:“如果你担忧自己的身体情况,华生医生可以为你做检查。”
“不是这样的,我只是不想回蒙特利尔。”
“我也不想。”拉尔夫决定道。
里柯克试图和他俩讲道理。“蒙特利尔迟早会知道你们在哪儿,拉尔夫。你们会遭到逮捕,戴上手铐,押解回蒙特利尔。你肯定不会想让你母亲见到这一幕。”
“没有证据表明是我杀了弗兰兹。”
“你俩曾经打过架,被问及凶手是谁时,他还念出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
“我俩打架的事,是在好几天以前。我没有翻旧账的原由,更不会戳死弗兰兹。莫妮卡要和我一起生活。我问过教授这座农舍的事,就在法博被杀的一天前,他给了我钥匙。”
“你充分地说明了自己无罪的理由。”福尔摩斯赞同道,“但警方想要抓到杀人犯,而你是他们手头唯一一个嫌疑人。”
莫妮卡·斯塔此刻出了声。“他们还有另一嫌疑人。”她平静地说,“是我杀死了弗兰兹·法博。”
“莫妮卡!”拉尔夫喊道,“不要再说这样的话!有人也许会当真。”
我注视着里柯克和简特里,看见他们脸上的疑惑。但然后我看了眼福尔摩斯,在他脸上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表情,像是满足的表情。“当然是她杀害了弗兰兹。我昨晚就知道了真相。但我必须听她自己说出这个真相。”
“你是怎么知道的?”拉尔夫问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你喊了莫妮卡的昵称‘诺斯’。弗兰兹·法博垂死之时,他脑子里只想着他的母语。那位巡警问他,是谁戳伤了他,他并不是想说‘诺顿’,而是想说德语里的‘Norden’,这个词在德语中是‘北方’的意思。他是说,你戳了他,莫妮卡。你想不想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下此重手?”
莫妮卡垂头看着地板,不敢望看我们任何一人的眼眸。最终,她还是回答了:“我爱拉尔夫,我深深地爱他。我与弗兰兹的短暂交往是个大错误,但当我怀孕后,他威胁说要告诉拉尔夫,这个婴儿是他的,而不是拉尔夫的。我没法阻止他。我乞求弗兰兹不要这么干,但他就是不听。我随身带了一个刀子,原本是准备威胁他,但当弗兰兹看到刀子,他只是哈哈大笑。就是在那时,我戳了他一刀。”
“莫妮卡——”拉尔夫·诺顿的嘴唇里发出一声呜咽。
我们六个人乘着长途火车,一起回到了蒙特利尔。福尔摩斯在列车经过的一个车站给勒伯朗警探打了电话,等我们抵达时,警探早已在车站上等待我们。
福尔摩斯和我乘坐一辆马车去了艾琳·诺顿的宅邸。福尔摩斯坚持要亲自去给艾琳报信。“你儿子很快就能到家。”他告诉艾琳,“他现在和莫妮卡·斯塔一起去警局了。”
“你有没有解开案子?”艾琳迫不及待地想知晓结果,“我儿子是不是清白无辜的?”
“他是清白的,只是年轻人坠入爱河罢了。只有时间能治愈他的伤痛。”福尔摩斯告诉了艾琳莫妮卡认罪一事。
“那个婴儿呢?”艾琳问道,“谁是他的父亲?”
“我们没问,但似乎法博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孩子是他的。也许拉尔夫要过段时间才能摆脱这件事。”
艾琳垂下眼镜,似乎是流泪了。“真是蒙特利尔的一件丑闻。谁能想到这个结果?首先是我在多年前于波西米亚遭遇的那次丑闻,现在轮到了我的儿子。”
“没人会责备你或者你的儿子。”
艾琳抬起头,凝望福尔摩斯。“我该怎么感谢你?你现在就要回去吗?”
福尔摩斯点点头。“我如今退休了,在苏塞克斯郡的小别墅里养养蜜蜂。假如你到了附近,我很高兴向你展示下我养的蜜蜂。”
“我会记在心头的。”艾琳说道,同时举起手向福尔摩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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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obert Erskine Childers(1870-1922):爱尔兰作家,民族主义者,他的代表作《沙之谜》(Riddle of the Sands)中虚构描写了德军入侵英国的事件。
[2] 出现在《波西米亚丑闻》里的虚构人物,是唯一一位曾经令福尔摩斯成为手下败将的女人。
[3] 加拿大中部省份。
[4] 英文中的“Dr.”既可指“医生”,也有“博士”的意思,因此拉尔夫有此疑问。
[5] “诺斯”(North)在英语里是“北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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