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说起古时的“官二代”,必先想起高衙内。拜《水浒传》之赐,施耐庵笔下这位欺男霸女、臭名昭着的“高衙内”成为了宋朝官二代的典型符号,以至现代人以为宋朝是盛产这类恶衙内的时代。
符号归符号,说书的毕竟不能还原历史真实,“高衙内”在历史上从没存在过。宋人出于习惯,便将官宦子弟唤作“衙内”,就如称“王孙”、“公子”,并非特指骄横的“官二代”.
两宋是儒家兴盛的时期,读书始终成为官二代生活的主题。两宋141位宰相,可考为官二代出身的62人,其中53人正儿八经进士出身,占85%,只有9人纯靠祖荫得官。从这个统计也可以看出,宋代官场官二代所占比例始终不如平民百姓,而且官二代绝大多数也靠科举晋升。
但就总体而言,宋朝官二代至少不比其他任何时代差。相比元代的“旧臣勋阀”子弟有世袭官职的特权,“权豪势要之家”甚至可以“打死人不偿命”;清后期的八旗子弟也差不多成了“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之辈的代名词。群体性的“官二代”腐化现象,都是宋代所没有的。而且宋人在约束“官二代”方面,即使不说“最可称道”,至少也是内外兼修。其约束机制,简单说,可分为两种,一是道德、风俗的“软约束”,一是法律、制度的“硬约束”.
宋代的士大夫家庭很重视培养子孙的品行。中国家族宗法制,到宋代时出现了显着的繁荣期。宋代士大夫家训不仅数量多,从内容看,很注重对家人的品德教化,包括告诫官宦子弟不可骄横。宋代士大夫重家训,并非无因。一个深刻的历史背景是,汉唐时代的门阀世族到了宋代已经烟消云散,政治不再被世族垄断,而是以科举的方式向全民开放,“取士不问世家”.虽说宋朝保留甚至扩大了官员子弟的“恩荫”之制,但科考已是取士的主流,绝大多数的官宦子弟必须跟平民子弟竞争。
另一个历史背景则是,宋朝“以儒立国,而儒道之振独优于前代”,家训的兴起与儒家的复兴同步。宋代君与士共治天下,儒家士人的价值观便成了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个人处于儒家道德规范下,会感受到无形的压力,干了太出格、太丢人的事,士林舆论唾沫星子都可将你淹没。
问题是:官宦子弟横行不法,作为“硬约束”的法律能作出公正的惩罚吗?还是给予豁免的特权?在司法理念上,用司马光的话来说:“有罪则刑之,虽贵为公卿,亲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宽假。”体现在司法制度上,宋代已确立了“独立审判”的原则,按规定,州县法官独立进行审判,不得征求上级法司的意见;上级法司如果干预州县法官审判,则以违制追究责任;御史“勘事不得奏援引圣旨及于中书取意”,即法官可以不必理会皇帝与宰相的意见。宋代的台谏系统有个特点:完全独立于行政系统,掌监察、司法、审查之权,与政府形成“二权分立”之势,这使得制度性的“硬约束”特别有力量。
(摘自《新周刊》,作者系知名历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