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细之恋

时间:2015-01-30 08:0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亦舒 点击: 载入中...

爱情

 

    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摸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像这珍纳,她就喜欢我。


    一日下午敲门进我宿舍,问我要不要喝咖啡,拿了杯咖啡进来坐在我床上,摆出种种“花花公子”杂志模特儿的姿态。我不是不觉得她肉感,但有些男人不喜欢这种飞来艳福,信不信由你。


    然后珍纳不耐烦了,她站起来,去把窗帘拉拢,转过头来向我微笑。


    我吓得马上过去,把窗帘“沙”的一声再拉开。


    她懂得我的宪思,我也懂得她的一意思。


    她无可奈何的离开我的房间,到门口时媚声问:“下一次?”


    后来有人知道了,都很惋惜。男同学都说,赵某在“为国争光”.


    但是孙明媚当我不存在。


    她对所有的同学都如此,换句话说,她不喜欢跟人来往,放了学自己开部小车子回家,上课准时坐在讲室,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连要好的女朋友都没有。


    我把孙明媚的事都告诉妹妹。


    妹妹感叹的说:“真聪明,女朋友要来干嘛?她往往是跑去告诉别人你的鼻子是整容的那个人,女朋友!”


    我诧异,“做人难道不需要伴?”


    “要,要一个好的男朋友,二人世界。”


    “孙明媚没有男朋友。”我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与人同居,也许她男朋友在家里,也许她已经结了婚。”


    “我依然觉得她是独身的。”我坚持,“看得出。”


    妹妹说:“努力追呀,阿细。”


    “我胆子细。”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那无所谓,追不到拉倒,但现在……”


    妹妹度假完毕就回去了,但我那个小名,也传遍全校。珍纳有意无意间表示那是她的“独家报导”,真受不了。


    虽然这样,只要在学校里见到孙明媚的踪影,我总是迫在后面的。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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